了官职,在家里疏财结客。
他的慷慨与豪爽,就算孟尝复生、信陵再世,只怕也比不上他。
而李家。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美名,也是被不少好事之人流传了下来。
至于李园。
准确的说,李园只是它曾经的名字,现在应该叫做兴云庄。
只因李园的主人,小李探花,早已是仗义疏财,将自家祖宅送给了结义大哥,作为对方和自己表妹林诗音结婚的贺礼!
这份情义,不可谓不重!
只不过。
在江晨眼中,李寻欢所作所为,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
“愚不可及!”
“陛下是在说小李探花?”
“怎么,曹公公你难道不这样认为?”
江晨也是反问道。
“可世人提及小李探花,都说他义薄云天,仗义疏财,对自己的结义兄长仁至义尽……”
曹正淳道。
“所以,连自己的未婚妻,都拱手送给了龙啸云这种小人,不是蠢是什么?”
江晨毫不客气道。
“……”
曹正淳也是点头。
的确。
如果说龙啸云的所作所为,能够瞒得住一般人,但绝对瞒不住锦衣卫这种无孔不入的情报机构。
而龙啸云的行径,说他是小人都只能算是抬举。
很快。
二人所等的正主也是来了。
一辆马车,缓缓地停在了兴云庄的门口,驾车的人自然是李寻欢的车夫铁传甲。
至于李寻欢。
也是被搀扶着,下了马车,却还止不住地咳嗽。
他已不再年轻,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却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
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陽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许就因为这双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陛下……”
眼见李寻欢就要进去兴云庄,曹正淳也是询问道。
“咱们可要跟着进去?”
“不必……在这里等着好戏开场便是。”
江晨摇头,也是玩味道。
“曹公公,信不信一会这小李探花,连家门都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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