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景森不知道?我看他也未见得对他这位妻子有多上心。”
宣韵被逗得笑起来,用食指点了点赵千金的鼻尖。
随后,她收敛起笑容,用期望的眼神凝视着女孩:“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她那小家子气的样子,就算有了珩珩,我还是不觉得她能担得起霍家儿媳的位置,我心中最满意的儿媳人选,还是你啊千金。”
“你喜欢了景森这么多年……”宣韵叹了口气:“说起来我也有错,当初没能让景森听话,居然真的娶了那个唱戏的。”
赵千金连忙握住她的手,摇头:“伯母,您别这么说,这跟您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她讨厌冷清清横刀夺爱,但宣韵对赵千金也是没得说。
霍景森这个男人,有自己的主意,旁人看不透,更猜不透。
这也是赵千金,喜欢他的一个原因 。
跟霍景森一比,回国这几天相亲遇到的那些男人,仿佛伸着舌头流哈喇子的老年痴呆狗,狗跟狮子有可比性吗?
赵千金:男人还是原来的好。
于是赵千金火速赶到霍家,想瞧瞧她这位白月光竹马,并在内心乞求五百次霍景森千万不要发福。
但不巧,霍景森前不久出国前往海外,处理海外分公司的事情,她跑空了。
宣韵的话将赵千金的思绪拉回。
“千金啊,你现在还喜欢景森吗?伯母的意思是说,你愿意等到他离婚的那一天吗?”
宣韵女士眉梢挂上些许愁色。
但转而,被更加坚定的神情所代替。
“伯母已经决定了,说什么都要把那个唱戏的扫地出门。”
赵千金:!!!
赵千金:“没事的伯母,我很开放的!在国外结过婚算什么,霍景森这样的,三婚也有大把人要!”
赵千金:“我就喜欢结过婚的,结过婚的男人会疼人!”
说着,她笑嘻嘻地,眼中却有些湿意。
霍景森,她整个少年时代的白月光。
她真的有机会得到他吗?
赵千金揉揉眼睛,笑了,已婚有娃算什么,她现在,可是有伯母的许可。
身前久久没有声音,赵千金有些好奇和忐忑地抬起眼。
宣韵的手臂上一片湿润的水迹,神色有些尴尬。
很明显,她不小心打翻了茶杯。
宣韵眨眨眼,缓缓说道道:“千金……你刚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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