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元就不错了。
但让他意外的是,拍卖会上居然有两个年轻人杠了起来,竞相叫价,把这套衣服叫到了四十万米元之多!
在之后的酒会上,骆天明认识了这两个人,其中一个居然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金?卡戴珊!
卡戴珊现在还是个才十九岁的大孩子,但身材已经非常夸张了,明明才一米六的身高,居然成熟的和水蜜桃似的。
可惜,这是个烂桃子,再诱人骆天明也不想吃。
所以当她热情的招呼骆天明时,骆天明本能的和她保持着距离。
当然了,像卡戴珊这样不在乎肤色的人,骆天明也不会拒之千里。
别人的生活方式,你可以拒绝,但没资格批评。
因此,骆天明只是把卡戴珊当做可以交往的普通朋友,至于这个烂桃子的各种暗示,就全都视而不见了。
和卡戴珊竞争风衣的另一个年轻人,来头更加惊人,竟然是洛克菲勒家族的子弟。
可惜这个叫约翰的家伙,只是洛克菲勒家族的旁支,虽然生下来就不愁吃穿,可要说继承权,距离他就太遥远了,一辈子只能当个混吃等死的公子哥儿。
约翰既然无所事事,当然要发展点爱好,否则这一辈子的时间怎么打法?
和其他公子哥儿喜欢泡妞、赌博、吸独不同,约翰喜欢搏击。不管是拳击,还是摔跤,亦或是自由搏击,只要是打架的,他都喜欢。
当初骆天明刚来好莱坞时,约翰对他还不太感冒,觉得他只是个在大荧幕上玩玩儿花架子的戏子。
可是当骆天明约战拳击、摔跤、无限制格斗三个领域的冠军,并且一天三场全部战而胜之之后,约翰就把骆天明当成偶像了,想方设法的要接触一下。
只是骆天明除了拍电影,什么活动都不参加,让约翰根本没机会接触。
终于听说骆天明要参加这次慈善拍卖,约翰立即想办法争取了一个名额,并且在拍卖会上花大价钱买下了骆天明的捐赠品。
约翰的钱没白花,骆天明一看是他,立即给了个笑脸。
这家伙不惜花四十万买一件二手风衣,显然是自己的粉丝,当然不能不耐烦。
没想到两人一聊起来,发现彼此居然很投机。
约翰是个狂热的搏击爱好者,实战能力虽然差得远,但各种理论信手拈来,有专家级的水准。
骆天明是搏击大师,可他是个实用主义者,尽管战力无双,但对理论却没什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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