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元。所撰写的文章中,有能引起社会重大关注度的,其撰写人奖励现金五千元。并且在此期间表现优异的员工,还能升职加薪。
虽然
不多,但是聊胜于无,不管给与不给他们都要写,现在还能有钱拿,他们当然也高兴。
因为有钱拿,他们在撰写稿件的时候,多少会仔细想下,从哪方面下手,其该怎么写之类的问题。这样下来,还真不要小看这些人,真被他们搞出了几篇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度的新闻出来。
其中更有人根据“要想让人觉得这是真的,那么还必须让别人亲体会才行”这话,组织外勤人员,出门行走于蓉城大街小巷,专门采访群众,让他们发表对于这件事的看法。让他们参与进来,这样才能感同受,并且更有说服力。
这个点子一经提出,便被苦于寻找新突破点的公司老总当场赞美其方法之妙不可言,高兴的当场奖励了此人一万元现金,并且随后立即通知其他公司老总。
这个点子被各公司老总知道后,也是立即拍板认同此事。就这样,这件事被各公司分派下去。
隔天,蓉城百姓便见到有印有媒体字样的人,在大街小巷中穿梭,采访着一个个“空闲”的人,下午回去分类整理好后,撰稿第二天便就登报。效率可谓是达到极速,一字曰:“快”,两字曰:“贼快。”
再周而复始,隔几天就来这么一出有说服力的报道,让其城中百姓更加迷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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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隶属于被告方的传媒公司,彻底掌握现实本土口径上的宣传渠道,并且一直在朝自己有利方引导着。而在这同时,隶属于原告方的驰鼎,慢慢统一网络上的口径,掀起一股全国范围关于媒体报道方式方法和力度上的探讨。
网络为新兴事物,多于中青年为主;现实就比较杂,但也多于中老年为主。现实和网络可以相互影响和延伸,但其群体便已注定网络往现实的延伸力度比现实延伸到网络更加便捷。
至于为什么?
中青年在茶余饭后那是张口便来,而中老年有些连电脑开机都不会,还何谈在上面打字发表自己的观点。往往他们宣称观点的途径,便是大家聚在一起喝茶聊天打趣的时候相互争辩几句而已。其他时间经历过岁月洗礼冲刷的他们,一是有太多其他有意义的事等着他们去做,没时间紧盯着这件事;二是在这个岁数的他们,评价一个事物的好坏,都有他们自己的一方法,不会在像中青年的时候,容易受被外在言论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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