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呗!”
驰鼎光是状告其媒体公司让其赔偿的名誉损失,其中包括个人名誉损失,公司名誉损失,集团名誉损失;形象损失,其中也包括个人形象损失,公司形象损失,集团形象损失;公知力损失,也是分为个人,公司,集团;直接
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等等。
光其项目,代理律师都叙述了十几分钟才叙述完毕,听着在座不知的人是头皮发麻,全直起鸡皮疙瘩。
光是每项目录下面跟随着几百万,几千万,到财产损失的时候便直接是几千万的往上加,再说到间接财产损失的时候,更加狠,起步价便是用亿来做单位。
每项报完,最后合计,不多不少6亿人民币。
当然这里面肯定是有水分的,先报个高价,给他们留够讨价还价的空间。免得到时候显得驰鼎小家子气。当然这是不是曾浩的一厢愿,就得看被告方他们听完这个价目后的反应。
前来县城的吃瓜群众在听见这样的合计价目都是头皮发麻,直起鸡皮疙瘩,暗道原来如此,双方会打得都快崩脑浆都不停手,便能知道作为被告方的传媒公司再一次听见这样的内容的反应况。
用一句话来形容便是:“被驰鼎这样的狮子大张口给直接气乐了。”
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当然不同意原告这样的观点,等原告代理律师宣读完状告书后,由法官宣布进入答辩阶段。
等到法官一宣读完,被告的代理律师直接开始为传媒公司辩解起来。
什么传媒公司有采访权和告知权,本职责便是把事真相让更多不明的群众知晓,要是连这都做不到,还开什么传媒公司?
............
双方是你来我往,打嘴仗打得是不亦乐乎,口水四这都只能算是小场面,要不是因为场面不许,大有提袖子上演全武行的冲动,看得下方一众吃瓜群众是大叫:“今天算是开了眼见,不愧为靠嘴吃饭的行业,骂人不带脏都是小儿科,下句永远不重复刚才说的话,那也是洒洒水。”
当然对于早已经见怪不怪的法官和陪审团来说,这个时候便是他们最忙碌的时候,他们需要根据双方陈述出来的话,参照对比为以后定案留下大量的参考依据。大多都是一边听,一边在随所带的本子上努力书写着。
被告方陈述完后,由法院开始组织双方做焦点争议。
这下原告方,便显示出他的优势来,被告就光秃秃一个律师,加上一两只虾兵蟹将式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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