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应该是在这个月十一号的中午吧,我接到了一位村民的报案。报案的村民说,自己家的孩子走丢了,他想要让我们帮他找寻到自己的孩子。”
“但我想来,也许这只是因为孩子间的贪玩,又在什么地方多玩耍了一些时间吧。因为本县衙要管理着附近,很多个村子里的大小事务,所以不可能谁来说自己家的孩子不见了,本县衙就都得要出去帮他们找寻,因为县衙里也没有那么多的衙役,所以我也便就让他先回家去了。”
“可是第二天,也就是案发的当天,这位村民又来县衙了,说是自己家的孩子依然是没有回去。本官心里便就觉得,是不是孩子在什么地方迷路了呢,所以我便就派着衙役们四处地去找寻。可是衙役们找寻了一整天,都依然是没有看到那个孩子的身影,我这才以为这件事情是闹大了。但我当时心里想的,却是孩子是不是被人拐骗了呢?”
“我便就安慰了他几句,让他先暂且回家等候着消息,我说官府一定是会将这件事情追查到底,来给他一个交代。他终于是回去了,可是回家之后不一会儿,便就又慌慌张张地跑来,他惊慌失措地告诉我说,他的孩子已经回到了家里,但是却上吊自尽了。”
“上吊自尽?就那么大的一个孩子,他怎么可能会知道上吊自尽呢?所以本官第一时间便就联想到了他杀。于是本官便就带着衙役们,随同着那位村民去到了他的家中,可是见到了那个孩子的惨象,衙役们全部都纷纷地掉头呕吐了起来。那原本是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子,却被人给穿上了一件女式的大红衣服,显得特别地怪异。他就那样地被人用白绫吊在了房梁,舌头伸出的老长,他的脚上还绑着一件很重的秤砣,在将他的身体不断地往下拽。”
“凶手如此地残忍,我当即就立案侦查了起来。可是案发的当天下午,基本上所有的村民们,都是在地里面干着农活的,也基本上完全没有任何的作案时机。本官就忽然想到了李二狗,这家伙整天都游手好闲地不误正业,所以要说谁有作案时间的话,那也就应该只有这李二狗了。”
“可是本官没有妄下结论,而只是问询了他一些问题,当时案发的时间他在那里,谁又能够替他证明?可他却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最后我说如果不回答的话,那就会有牢狱之灾,他这才慢慢地跟我讲说了出来。”
“他说案发的那个时候,他正在陪着朋友喝酒,好像是喝醉了吧,所以他也就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只是说他醒来的时候就躺在了后山腰上。但我问他谁可以证明,他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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