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专用皮裤的,非常的结实,典狱长可没有这个心情花费用添置这样的专属服装,现有的牢衣,就很合适。
当然了所有比赛产生的费用,是罪犯们众筹的,自愉自乐。
典狱长今天的心情特别好,他端坐在看台之上,直接宣布:“尽情的玩耍,不加任何的责罚。”
有典狱长大开绿灯,比赛中的罪犯们更加肆无忌惮,此时的裁判反而显得很多余。
狂欢了大半天,该下场的,都下过场了,不幸受伤的拖去监狱的医疗室,一切后果自负的那种。
毕竟这种比赛,非常消耗体力,更容易受伤,反复下场比赛的人员并不多。
比赛决出冠军也没有任何的奖励,纯属于精力过剩的发泄、狂欢。
疯狗下场了,他居然点名让我应战。
我,为什么是选我?
很快我就意识到,这其中必有蹊跷。
我相信这是一场我只能失败不能胜利的比赛,而最重要的一点,是保护好自己,不要受伤。
比赛开始了,疯狗疯狂地向进攻着,为了拖延比赛的时间,消耗疯狗的体力,我只能尽力地格挡疯狗向我短裤内下手。
滑,非常的丝滑,这是我第一次这样与人进行徒手搏斗,略有些不适应。
我还必需隐瞒自己的强大实力,我知道,这次疯狗选择我进行比赛,其目的,就是试探我的武功。
不可否认,我所中的毒,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医治,到了14天,自动痊愈。谭神医早就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我没上他的当,支付一万美金的诊费。
疯狗的实力不可小觑,那是对战我内力全无的我,还有6成的胜算。如今我内力恢复,他真的不是我的对手。
我与疯狗比赛,既要让他感觉到我不是弱鸡,又不能让他赢得太轻松,我要把握这个度,而且我最终一定要让疯狗赢,以减小他对我的戒备与猜忌心。
我总是格挡、退让,对于这帮罪犯观众而言,一点不好看,罪犯们就想看互相掏皮燕子、掏牛子,才过瘾。
我可不管罪犯观众是什么想法,我不仅要向疯狗隐瞒实力,还要令典狱长不怀疑,毕竟他端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紧盯着我的每一个举动、
我好难喔。
我在感觉将疯狗的体力消耗得差不多,我终于卖了个破绽(并非破腚)让疯狗得手了。
疯狗能掏,我当然也能掏。只为我不让自己太吃亏。
疯狗很直接,向我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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