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出了血丝。
对庄枫,秦风已经完全把他当成朋友,心里打定主意,明天自己到拍卖现场暗地里帮他一下,当下安慰他了几句,把话题岔开。
这时,老林来到后院,看样子前面的生意忙的差不多了。
“林大哥,一起来喝两杯吧,陪我好好聊聊!”庄枫已经有些醉意,平时他很少喝这么多酒,也是今天心情不好的缘故。
“好,稍等一会儿,马上就来。”只见老林拿了把铁锹,从院子角落里的一颗香蕉树下挖出一个大坛子来,抱至桌上,一掌拍开泥封,掀开盖子,顿时,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
见秦风刘勇几人眼里露出渴望的眼神,老林笑着说道:“今天算你们有口福,这坛酒我可是埋了整整18年,今天就陪你们几个年轻人不醉不归!”
老林豪不费力的抱着酒坛,倒在几个大碗里,清冽而黏稠的酒遇到空气,香味更加浓烈。
“林大哥,这是不是女儿红?你一个川省人,怎么会存有这种酒,而且,这也太贵重了吧?”
蓝莹好奇的问道,她知道,这种产自华国江南的黄酒一般来说价格不高,不过一旦达到一定年份,就发生了质变,市面上那些所谓的5年陈10年陈,其实最多也就是在一缸新酒里面加少许陈酒,那比得上这一看就知道是在地里面埋藏了不知多少年的酒,酒坛的外表已被泥土侵蚀,生出了霉菌,足以证明老林所说的18年,只多不少,这种年份的酒不说价比黄金,但也差不了多少,关键是没得买,根本不是有钱就能喝上的。
女儿红,顾名思义,这是华国古代江南地区的一种习俗,如果家里生了女孩,一般孩子满月的时候,父亲会在自家院子里埋上几坛黄酒,等到女儿年满18岁出嫁的时候才取出,当成嫁妆交由男方,作为招待宾客所用,代表着家里对这个女儿的重视,还有状元红,道理大致相同。
这时,秦风才发现,老林双手五指短粗,虎口处的肌肉比常人厚实很多,而且他刚才拿铁锹从地上挖土的时候,大块的泥土被他轻松地远远抛到一边。
要知道,东南亚的气候湿润,土壤里面水分很足,一锹土怕得有二十几斤,就是一个常年干体力活的人都做不到,何况一个饭店老板!
还有,他刚才倒酒的时候,这一坛酒连坛子起码有50斤重,圆圆的坛子上根本没有借力的地方,他就那么两手一夹,酒坛在他手中纹丝不动,稳稳的一碗一碗倒出来,就连年轻力壮的马亮都未必能做到,就算刘勇能做到,怕也不会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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