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是因为自己的家庭财富,便是为了自己的美貌。而爱丽丝想要的并不是这些,她想要的是一份真正的爱情。
叶欢听到这里,其实很无语。你不让男人喜欢你的美貌,让男人喜欢什么呀?难道非要男人因为人格魅力爱上你才可以,说得,好像你有人格魅力一般。
看爱丽丝说得语气哀婉,叶欢也不忍心打断,就听爱丽丝继续倾诉着。
这样苦闷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某一日,爱丽丝遇到了那个命中的他。据爱丽丝所说,对方名叫弗兰克,拥有古希腊雕塑一般的面庞,以及文艺复兴时期悲观哲学家的情怀。二人第一次见面,就不可遏制的坠入了爱河。
但,上帝总是嫉妒人间亲密的情侣,于是让他们分离。爱丽丝的这位白马王子弗兰克,就神秘失踪了。
爱丽丝开始发疯了一般寻找对方,直到最后查到,费兰克其实是沙曼的人,帮助沙曼在全世界各地联系客户。
爱情是盲目的,爱情也是神经病的。抱着这种大无畏的神经病精神,爱丽丝来到了沙曼营地,还故意营造了自己失踪的假象。
到了沙曼营地,沙曼也懵了懵,可能源于他这辈子虽然见过傻瓜,但是没见过这么傻的瓜。
沙曼倒也没难为爱丽丝,只不过弗兰克暂时还在外面走生意,沙曼已经通知他,令她尽快赶回来。
因此,现在的爱丽丝郁郁不乐,等待自己的心上人归来。
听罢这些,叶欢和张白凤面面相觑,也没有想到,世上还有如此一样的傻瓜。
叶欢很是花费了一些时间,消化大脑中的信息,他开口道:“爱丽丝小姐,你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坏人,是你父亲让我们来救你的。你大概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现在可以和我们回去。”
“我知道。”爱丽丝立刻道:“我不会和你们回去的。我要在这里等我的弗兰克回来。”
眼望远方,脸上露出希冀的眼神,似乎那天上云朵,也已经化作了恋人模样。
她平静的站起来,向前走了几步,用后背冲着叶欢,就在叶欢面前,脱下了身上的外套,毫不介意自己修长的魔鬼身材暴露在叶欢一个异性面前。
叶欢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应当要尽快适应西方女性的世界观。
就看到爱丽丝在自己面前,一件件的穿上衣服。在扣上胸罩系带的那一刹那,她脸上的惊慌和窘迫已经消失不见,反之有了一股骄傲如孔雀,颐指气使的神态。
“你们回去吧,我不会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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