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都要大很多。
“老子去死。”我斜着眼睛瞪着胖子。
“我答应你。”胖子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我的话音未落,便已经答应了下来。
不过,在我提出了要求之后,阎王这个死胖子还是拼命的抵抗了一番,甚至期间提出了极其不合理的要求:戴着面具行不行?
行你大爷?你丫的在这看蒙面歌王呢?还带面具,你以为青衣他们都跟那些台下的观众一样,演技那么好吗?
“但是我好歹也是一个阎王呀,用你们人间的算法,老子起码都是正部级,副国级的存在了,老子不能随便见人的。”
我看着阎王,张开嘴,把舌头伸出来,然后狠狠的照着自己的舌头上就咬了下去。
玛德,小样,我还治不了你。
阎王眼疾手快,将手指塞进了我的嘴里。
于是,我就这样,咬着阎王的手指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看着面前的一幕,众人瞬间已经相信,我绝对是死不了了,要是死的话,丫绝对不会这么开心的,你看,你看,咬着那个胖子的手指头的时候,还吸溜吸溜的往回抽哈喇子呢。
于是,众人顺着那叼在我嘴里的手指,一路朝着胖子的脸上看了过去。
玛德,这个怎么这么眼熟呢?众人皆是疑惑。
要知道,阎王也的确是如他所说,甚至他说的还谦虚了许多,他在地府之中的地位绝对是要超过正部级,副国级的, 甚至可以说他绝对是没人不认识就对了。(玛德,这块不太好描述,总之大家自己想就行了,我要是描述了,估计就要被和谐。)
见众人看着他,阎王本想努力的让自己表现出一点王者之气来,可惜,那被我咬在嘴里的手指头的确是疼,再加上如今这么一个“暧昧”“恶心”的姿势,也真是没办法表现的一身正气。
所以,阎王没办法之下,只能是用空着的一只手,朝着众人挥了挥了,非常亲民的说了一句:你们好啊。
然后就赶快放下手,继续掰我的嘴。
咬肌的力量是人体最有力量的肌肉,除了心脏以往。
所以,阎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是将自己的两根手指从我的嘴里拿出来。
拿出来的时候,两根手指都已经变白了,而且上边还挂着亮晶晶的口水,这主要还是因为人体的生理功能限制的,没办法,你抠嘴你也流哈喇子,流哈喇子的时候,你不往回吸吗?
于是,众人也顾不上我到底是要不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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