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下边一个个都仔细的听着。
谭春燕更是紧紧握着手。
希望法院不要支持祝小龙他们!
“原告谭春燕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判决与祝小龙离婚,2、希望将名下一套房子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事实和理由:婚后双方价值观不同,一直没有共同语言,且感情已经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故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这也是判决书的一个必要的宣读程序。
事件因由要讲清楚。
具有逻辑感。
“被告祝小龙同意离婚,希望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债务,并归还恋爱期间的物品与往来金钱同时将婚后购买物品进分割。双方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当庭陈述,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同意原告谭春燕的全部诉讼请求。
1、同意双方离婚。
2、同意将名下房产分割。
3、在离婚之后双方需共同承担夫妻债务400万元,其中房贷100万元各自50万,个人借款700万元各自三百五十万并且支付截止至今日已产生的利息。
4、归还恋爱期间赠与款项六十三万元,婚后消费三十二万元。
至此判决结束。
本案件受理费75元由被告祝小龙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和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春江中级法院。”
审判长宣读道。
“太好了!苏哥今晚请你吃饭!!”
祝小龙整个人非常的高兴。
本来之前谈恋爱时候的花销他是不想拿回来的。
主要是觉得没有希望毕竟也有不少前车之鉴,结果苏哥锲而不舍硬生生帮他给写了上去。
现在法院竟然同意的这一个请求。
感觉就像是白捡了几十万一样。
至于婚后夫妻所购买的东西他也觉得拿回来的可能性不大。
现在拿回了一半!
看来这晚饭看来是必须得请苏哥了,要是没有他那也就没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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