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番来到这里折腾了一整天,可那头闯祸的駮马还一直躺在树丛里没人收拾呢。宝玉是在蛮荒中长大的,部族村寨能猎杀到这么大一头猛兽可不容易,更何况是有三境修为异兽呢?就这么扔在那里当然是太可惜了。
蛮荒部族狩猎时,打到的猎物须及时处置,不能就这么放着过夜。駮马已死,但它那一身肉也是好东西,据说食之能补益气血、强筋壮骨,不仅是美味,还相当于一味大补灵药,更难得它有一千多斤呢!
这种异兽珍奇罕见,若有人得到,想的也不可能是杀了吃肉。但此时若不处置,实在是极大的浪费,宝玉可干不出这种事来。再说打了一天的架、讲了一天的理,他与小天都累了,就算有修为在身,有这么大的消耗也会觉得饿。
宝玉叫小天将駮马的尸身从树丛中拖了出来,虽然没有带刀,但他的武丁功也没白练,运足劲力凝聚于指尖发出,以手指一划,那坚韧的駮马皮便应声被割开。
被猎杀的禽兽若处置不及时或保存不当,要么会变质腐坏,要么滋补之效会大打折扣,通常要在过夜前便收拾好。
宝玉曾见过路村与花海村族人分割犀渠兽的场景,此刻也是有样学样,先将完整的駮马皮剥开铺好,再将大块的肉分割切下堆在上面,又将兽骨一根根剔干净,从黄昏一直忙到天黑。然后他在山坡上升起了一堆火,开始用树枝烤肉。
宝玉对吃肉那是非常地有经验,不同的肉有不同的吃法。大部分禽兽的肉最好先放血,或者将肉中的血沫洗干净,味道会更佳。但这駮马的肉不同,宝玉也没来得及给它放血,这样却能保持最佳的滋补灵效,而且烤起来闻着特别香。
小天蹲在火堆旁,伸着舌头都快流口水了,眼巴巴地看着。宝玉说道:“你为何只看着我?又不是没手,干嘛不自己烤肉!”
狗还真没长手,至少没长人那样灵活的双手,但小天如今已有三境御物之功,就相当于有了无形之手,甚至比人的手还要灵活。小天这才反应过来,赶紧“吹”起一根树枝,穿起了好几块肉,然后用树杈搭起了一个架子,将肉架在火堆上方烤,还不时以御物之法翻动。
小天也是第一次以御物之法干这么“神奇”之事,显得兴奋无比,狗嘴里竟然吹出了口哨声。
宝玉一边烤肉一边吓唬小天道:“这头畜生是罕见的珍奇异兽,由国君赐给君女,平日备受娇宠。它跑得比你还快、天赋神通也比你更强,早已有三境修为。但你看看它做的事、再看看它的下场,可千万莫要效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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