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要学我,早点找个如意郎君嫁了吧。”
水灵儿摇了摇头:“我才不想那些事儿,雪姨,你当初就是在这里遇到石叔叔的?”
雪姨回忆道:“当年你外公受邀来观礼,我像你昨天一样偷偷溜出去吃东西,看到一张桌上都是红红绿绿好看的酒水,还说要守规矩一男一女分喝才行,我好奇的很,正好你石叔叔经过那里,我就叫了他陪我一起喝。后来才知道他竟然就是玄土城石家的石太平……”
水灵儿听着这场景有些熟悉,连忙打断问道:“那个红红绿绿的酒是怎么回事?”
雪姨笑道:“那个酒是丹禾部落的女人用来考验心上人的,红色很好喝,绿色的却是奇苦无比,当年你石叔叔连喝六杯,那些丹禾牧人还夸我有眼光。”
想着这些年石太平的表现,雪姨恨恨的道:“他们说只要男人肯为你喝下三杯苦酒,这一生就肯定会真心对你,他喝了六杯却还是像石头一样。”
“我的天啊,要是喝了十几杯,那得像什么?”旁边的水灵儿以手抚额轻声自语。
张昭一觉醒来精力充沛,坐着静静思索了一会,决定今天还是要好好练习。他出去吃了些东西,谢绝了哈合豹等人的邀请,独个回到帐蓬内蒙上了眼睛。
经过了昨天的练习,张昭觉得自己的速度有所提升,白头部落今年的希望都在他一人身上,又怀着想见牧人少女的心思,他平心静气在帐蓬中舞动怪刀,在空中划出一道道曲线,想象沿着牲畜皮肉间隙轻松剥开外皮。
渐渐张昭进入物我两忘的境地,他脑中一头头金光所化的牲畜身上原本狭小的骨缝变得宽敞起来,连皮肉间那层薄膜都厚如门板,这一瞬间,他觉得牧人少女所述那句游刃有余真是无比贴切。
张昭手中的怪刀散发着他自身的气息与温度,轻松在金光所成的牲畜身上穿行,刀上传回的感觉不再是以刀割肉,更像是用手指分开那一层层障碍。
张昭感觉自己不是在宰杀牲畜,而像是初到丹禾草场时那些挥着长袖跳起欢迎舞步的牧人,正随着心中无声的韵律完成一种新奇的舞姿。
这种感觉越来越是强烈,张昭的手臂也是越舞越快,手中怪刀已经幻化成一团白光,帐蓬中光芒闪闪却没有一丝风声,张昭恍若不觉,直到将自身速度发挥的淋漓尽致,才意尽收刀。
静立在帐中,张昭回顾数日前的刀法当真觉得奇慢无比,历经这两日苦练,他觉得前后的自已判若两人,对于明天的比赛更是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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