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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她只是反复地洗衣服、洗衣服、洗衣服,她还能记得某个字念什么,甚至还能记住周昂当初教的写字顺序、间架结构,已经非常不易了。
等她写完了,周昂接过笔来,道:“来,我来!”
周子和有些失落地起身站起来,却见周昂扯过一张新纸,铺平压好,认真地在纸上写下了一行字:周子和你要多练字。
他写的无比认真,远比抄写《金刚经》,又或写给卫慈做字帖的时候,要更加的认真,以至于,他把每个字都写得板板正正,为此甚至把自己最擅长的那种根骨挺拔而又飘逸洒脱的写法,都完全抛开了。
认真的像是在写碑刻。
当然,现在的周子和是看不出这些东西的,她只是看到了这行字,看懂了他的意思,脸上不由得放出了光来。
写完了,周昂把笔递给她,道:“咱们马上就要搬家了,那里会有你的书案,用的笔墨纸张,你哥都可以从衙门里偷回来,你明白的,不花钱,可劲儿用。所以,以后每天写五百字,我要检查。”
周子和接过毛笔来,眼睛亮晶晶的,狠狠点头。
…………
夜。
母亲周蔡氏和小丫头周子和也还没睡,正在外间里点着灯说话——周蔡氏应该是在教周子和做绣活儿。
以前她是没工夫教的,有那个工夫,要以优先把活儿做出来为先,但现在么,儿子能赚钱了,还赚得不少,她没有养家的压力了,就有的是时间,可以一点一点耐心地把自己的手艺传授给女儿。
在她看来,这是一个女孩子很重要的一门手艺。
哪怕很可能一辈子也用不上。
周昂躺在里间的床上,耳朵里听着外间母女两个有一句没一句的家常,脑子里却仍旧翻滚着今天白天的案子。
三天破案的压力,当然不在他身上。
但这三起案子的凶残程度,和这种近乎完美的案情闭环,在周昂看来,一直都觉得,似乎是有什么人在蓄意的发出挑衅。
这让并没有处在事件中心的周昂,也感觉到了巨大的挑衅。
而且更关键的是,这里至少有三条人命,是很无辜的。
当街杀人还好说,生吞心脏就实在是太过血腥了,就算是亲眼见到了那一幕的人,都已经被控制起来,将来也会有洗脑的步骤,使他们忘记和忽略这件事,但郡司社柳维话里的那句“舆情汹汹”,却也绝非虚言。
同样的道理,限令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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