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上这把吉他,非常的风流倜傥。
看上去非常的不羁。这点洒脱中带有不羁。
这种优雅中带有文艺细胞。
这种非凡气质非常地让人喜欢。
夏梓竹看着,呆呆地看着,忘记了自己脚下应该往前走。
在这个女孩子呆呆地看着大少爷的同时,坐在沙发上的秋千凡也猛地抬头,看向了大少爷,秋千凡可是憋不住的,一下子就大声叫了起来。
“季铭威!你这大晚上的,背着吉他是干嘛呢?约会是吧?”
外面很冷的,你就不怕冷吗?
这到底是有多大的吸引力你才去的?
是去约会吧?
哦哦,对了,对了!
你一定是出去约会的,不然的话,如果不是约会的话,你也不会冒着这种寒冷出去的。
你背着吉他干嘛?
是要唱歌给大小姐听吗?
当然的,你的歌喉一拿出来,大小姐肯定会对你痴迷痴迷的。
不用说,你的歌喉可以给你增添很多分数呢。
秋千凡说到这里的时候,猛然之间发现,闺蜜夏梓竹一副傻蛋傻蛋的样子,也就不说下去了。
而且季铭威听到这里的时候,脸上的想要辩解的表情也渐渐地变得乌有。
大少爷想解释什么来着,秋千凡又低头开始刷抖音,手机发出了几嘎几嘎的声音,紧接着这个女孩子又大声地笑了起来。
大少爷看了一眼秋千凡,最后“哼”的一声就冲了出去。
大少爷也懒得解释。
背着吉他就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去。
大少爷来到了这个老地方,来到了自己唱歌的这个地方。
来这个城市里面就要来这个地方唱歌。
他觉得来到这个地铁站唱歌是一件很美的事情。
他觉得完全可以放松自己。
再说这个地铁站里面根本就不冷,这里风吹不着雨打不着,站着非常的舒服。
最关键的是在这里唱歌,觉得浑身都舒服。
季铭威找到了自己的这个老地方,站在那里摆弄着自己那把吉他,开始的时候是了一下音,觉得还不错。
所以就开始弹起来,也开始唱起来。
当大少爷开场的时候,所有行人立马就放慢了脚步,都投了非常羡慕的目光,也有人给钱的。
就是拿五元、十元的,或者是硬币,丢在大少爷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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