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在外苦战,京城家破人亡。
马致方心里苦,可是他对大唐的忠心,日月可明。
“杀了我吧!”
马致方凛然而立,苍老而刚毅的脸上,写满痛苦与沧桑。
小儿子的头颅,浸在冰与水的模样,历历在目。
想到家人被斩的惨剧,他了无生意,想他马致方何等意气风发,二十一岁一战成名,得先皇重赏,一身金甲,策为大前锋。
事实也证明了先皇的眼光,之后的马致方,一路冲杀,为大唐开疆而置生死于度外。
二十五岁,被封龙骧将军威加海内,大军所指,敌人皆为溃散。
而如今,他不知道为何,是何人从中挑拨,说他叛敌谋反,先戮小儿,再杀全家。
这是要他马致方一家绝迹于世。
一切都晚了。
“杀了我吧!”
他面无惧色,家人无一存世,这把老骨头,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可笑!
一腔热血,一世功名,不过只是风中云光中影,虚无缥幻。
什么大唐荣耀!
什么列土封疆!
什么封妻荫子!
统统都是笑话,一切都已经失去,不复再来。
“龙骧将军。”
威虎将军郑荣开口。
在偌大的朝中,马致方佩服的人不多,他郑荣算是其中一个,为避结党之嫌,二人同为武将共在一朝为臣,之间却并无深交。
彼此间不过只是惺惺相惜。
都是年少成名,都是深蒙先皇之恩,但是威虎将军比他要好一些,因为郑荣出身将门,是带着光环出场的。
不过郑荣的每一场战斗,都刷新着马致方对他的认知,以为只是个草包少爷,却是没有想到,郑荣出神入化的兵法,数次以少胜多的战役,都证明了他比草包强一点。
慢慢的,马致方便心生想要结交郑荣的意愿。
只是京中眼线众多,马致方苦于没有机会,磋砣岁月长河之中,不得相交。
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就是在郑荣六十大寿那天,百官齐贺,马致方送了他一柄雪银剑。
那把剑没有剑鞘,只是用蓝布包裹,是马致方三十岁那年,远征南越,得蛮王胡佗之剑,雪银剑长四尺三寸,二指半宽,剑身雪白,剑柄镂有双貔貅,削铁如泥,吹毛断发。
在百官华丽的礼物中,郑荣接到此剑,也只不过是微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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