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通完电话之后呢?”杰斯问。
“之后我就连忙来到了罗森家……”
……
这是一栋双层小别墅,欧式风格,门口右边是个车库,能够停下三辆车,这便是罗森的家。
柏里曼冲到门前,“砰砰砰!”急促地拍着门口。
“罗森你在不在家?”柏里曼朝着屋内喊去,紧接着又是一阵急促的拍门。
但根本无人回应。
他往车库走去,拿出手电筒踮起脚,透过头上的窗子照射进去。
一束光线在车库里扫射,车库里停满了车,一辆布加迪、一辆兰博基尼、还有一辆林肯。
是罗森的车没错,据我对他的了解,那家伙每次出门都要开车出去炫耀,但他的车都在车库里。
柏里曼心中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他戴上黑色手套,从工具包里拿出一根开锁器,走到房门前,熟练地将开锁器插进钥匙孔里。
过了一会儿。
“咔嚓。”柏里曼把门打开了。
开锁的动作柏里曼已经做过无数次,为了解开事情的真相,他学会了攀爬、开锁、甚至隐藏自己。
也因此,他常常拍到名人光鲜亮丽表面下,不为人知的一面。再以独家新闻曝光网络,获取经济来源。
这种职业你可以称之为记者,不过大多人都起了一个不太好听的名字——狗仔队。
……
“等等!你是说罗森家里的门是打开的?”杰斯警官敏锐地找到了关键,他再一次想柏里曼确认。
“是的,我来到罗森家时就发现了,门没有关上。”即使面对这位大块头警官,柏里曼依旧脸不红心不跳。
“嗯……”杰斯的指尖不停地撞击着桌面,问:“那你进去他家之后,发现了什么?”
……
罗森家里漆黑一片,柏里曼从墙上摸到开关,“滴答”一声打开灯。
偌大客厅里一片浪迹。
墙上的正中央,画着一颗的眼球标志!
这颗眼球上布满血丝,栩栩如生,仿佛在告诉着柏里曼——我发现你了!
令他心惊胆战的是,这里的墙上,写满了密密麻麻乱七八糟的字。
“鲜血!眼球!大脑……”
这三个血红色的词重复着填满了所有墙壁,就像皮肤上那些过敏引发的红疹,密密麻麻。
地上那些脱棉的沙发、残破的椅子、一地的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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