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因为他就是小市民。
他是那么热爱来自市井的气息。它是生活真实的底色。他特别讨厌那些假装大尾巴狼的人,张口闭口时尚生活,到哪都拿面巾纸捂着鼻子嫌脏。你不能拿自己当古玩,因为大部分人的目光像他一样短浅俗气,根本分辨不出贵贱。
他是按部就班地活着,见人打招呼,人家没看见他就算了。他就像个万花筒,转一下别人看着会觉得很新鲜,其实那是因为转得少,多转几下就能发现其实也就那几面,没什么太多花样,都是些碎玻璃、烂纸片,重要的不是万花筒里的东西,而是因为有阳光。
他喜欢阳光,就算大夏天它能把皮肤晒伤了,他也喜欢。因为滚烫的暖意能让人萎靡的时候都觉得舒服。因为人们内心的阳光更可贵,相互需要彼此照耀,彼此温暖。
在魔鬼训练营,尽管每个人的异能不同,等阶也不同,尤其那残酷的训练方法,让他们时刻经受着血与火的洗礼,生与死的考验。但互相扶持,互相鼓励,让他们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磨难。每次筋疲力尽地从那训练营出来,每个人的异能都能得到很快的提升。
以前,一个五级异能者能让许多人红心冒冒。而在他们当中,随便一个都能划破虚空,天上地下,没有什么地方不能去,而且还免旅差费。
把火系异能演变成火烧赤壁,那不算什么本事。真正有本事的,是能在大火的燃烧中演变出bg huo两重天来。
更不要说金系异能的满城黄金甲是小菜一碟,光是那满身裹着黄金甲的小树小花,在前方冲杀向前,就能亮闪了许多人的眸。
像老三那样能把水浪挥使得直向云霄九天,算是相当不错了。可惜,在他们这些正规军眼中,这还是小孩子的把戏。要知道,他们这些人中的水系异能者,挥洒出大风大浪,能让庄稼颗粒无收,高楼大厦能在顷刻间化为乌有。连僵尸也能分解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要说一夜能造一座城,在盛世只能是一种传说。但现在,他们当中的土系异能者的任何一位,都能随手拈来。
当然,木系异能者的运用最为广泛。没看见他们的训练基地,被一片原始森林给包裹得扎扎实实,连一只苍蝇也跑不进去。就是飞机想从天上飞过,也得看这森林里的树木乐不乐意。要是不乐意,飞机飞得再高,那枝条也能伸过去把你打下来。
……
“小舅舅!”
就在宁季肖为自己目前的生活感到满足时,这声叫唤让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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