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的内容是何春花被杀的消息,里面没有任何的真实内容,没有时间地点,更没有一张照片。
但这条内容的发布者,却十分咬定何春花已经遇害,并对何春花遇害的事情进行合理的分析。而且还有意引导这起案件的走向,将所有的内容都直指何春花的老板慕容瑾,称何春花是死于情杀。
这条新闻刚刚发布五分钟,就已经有超过三万的阅读量和一万的点赞评论。
舆论猛如虎,屈辱可杀人。
在当今的这个信息时代,没有人不会知道舆论的力量,不仅仅是网络上的舆论,就连身边人的背后议论都足以让人感到崩溃。
更何况这是一起凶杀案,而且是一起刚刚开始侦破工作的凶杀案。
舆论的能力是无限大的,可以将黑的说成白的,将错的说成对的。特别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更是会引起大家的跟风讨论,乃至让人们和社会出现恐慌,干扰警方的判断,甚至会改变案情的走向。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父母的朋友圈经常会有一些奇怪的谣言,而这些谣言会改变事实,让人产生恐慌。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很有可能会让凶手了解我们的案件侦破进度,进而出现逃跑、藏匿、继续作案的可能。
这也就是我们警察为什么要对外保密案件侦破进度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的“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以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还有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公开披露、报道不公开案件中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谁啊?技侦科呢?联系网警!给我查!”我猛地一拍桌子,厉声说道。
暴露案件内容就已经够让人气愤的了,更何况是这种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干扰案情走向的内容。
根据这条新闻的发布平台来看,是“伟哥八卦周刊”的署名。
这个“伟哥八卦周刊”可是娱乐八卦新闻平台中的佼佼者,在狗仔八卦这方面,这个周刊说第二,没有人敢说自己是第一。
这个周刊的核心人物,叫“大伟”,因为这个狗仔偷拍的职业不被人看好,大家都叫他“伟哥”。
这个人没有什么弱点,是一个万金油,是一块滚刀肉。因为自己就是搞八卦新闻的,听到自己的这个外号之后,索性就把自己的八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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