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万能同时又非万能,它遗祸于人,破坏家庭,最终毁灭了拥有者自己。”为什么?就在于他们所关心的、所追求的只是钱,而且无论对自己或对他人,衡量的标准也只有一个:那就是钱,于是,人与人(包括家庭之间)之间没有友谊,没有感情,到最后,只剩下彼此的埋怨、不和、勾心斗角,甚至仇恨,肯定变成孤家寡人了。现在不是有一句讽刺一些“款爷”、“款婆”的话:“穷得只剩下钱了。”在这些人的灵魂世界中,整天想的就是金钱,认为用钱可以买到他所需要的一切,有的“款爷”找了一个漂亮的太太,将她供起来,作为自己的私有物,束缚得牢牢的,不给任何的自由,以为给吃、给穿、供玩就可以了,结果呢?这种婚姻最后给双方带来莫大的痛苦,往往是以不欢而散为告终的。只爱金钱的人是不可能真正地爱别人的。
“不可思议”的第二个表现是只认钱不认理。对金钱的过分崇拜就会使人们失去理智,使一个本是“明白人”变成“糊涂人”,导致人们贪得无厌,就会想将什么东西都搞到自己的手中。诚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在这种贪得无厌和利欲熏心的情况下,人的心灵的任何活动都不可能是清白的。”在这种旺盛的金钱欲望驱使下,就会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宋朝学者程颐的一句话:“游泥塞流水,人欲塞天理。”在无限膨胀的金钱欲下,人的良心、公德、职业道道、礼仪廉耻等统统不顾,都会扔到九霄云外,在这种情况下,人是很少会有理性的。
“不可思议”的第三个表现是只认钱不认志。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人活在世界上并不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他应该通过自己的生命活动去实现自己的目标、抱负和志向,从实现自己的目标、抱负和志向的过程体现人的社会价值。而且人也只有才这一过程中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获得社会的承认,才能真正地实现自我的价值。因而凡是伟人,是从来不将金钱作为自己的最重要的志向的,总是心中装有大目标,总是将伟大的事业、宏伟的抱负和志向作为自己毕生奋斗的方向,也许正由于信念的支持,才使他们忍受得住种种分挫折和考验。反过来,如果一个人将将金钱作为自己的奋斗方向,一是这种志向过于渺小,人们压根儿会瞧不起,二是以这种志向作为自己的志向的人,也往往会经受不住其他人的考验,落得个半途而废。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对一个人来说,所期望的不是别的,而仅仅是他能全力以赴和献身于一种美好的事业。”有的人为自己成为“百万富翁”而奋斗,这是不是一种志呢?也是一种志,但是以纯金钱为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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