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政治联姻,她不得不嫁,他更喜欢她爱上他,对他死心塌地的模样。
就像他其他的女人那样。
为他悲,为他喜,以他的意志为天地。
他要她的人,更要她的心。
况且,她真的很美。
日光那样浓烈,她的面孔却是月色,皎洁如白雪莲,清淡的妆容,黛眉红唇,长发梳成许多小辫子,用红、黄色的彩石串装饰着,头发上披盖着一大块锦缎,上面缝满了银钱和贝壳,每走一步,都叮当作响。
他已经看了她好一阵,她就这么丁丁当当走在草原上,却令人莫名觉得她轻盈无声,如同画中人走出恍惚的梦境。
走到他的面前。
就像那些书里的狐妖。
好在,他不是没用的书生,不会被勾去心魂。
松赞干布看着李云彤,笑容越发炽热。
李云彤也露出笑容,虽然有惊喜,却是礼貌而疏离的,恰如其份。
“齐公子,没想到在这儿遇到您,一直想感谢您的救命之恩,那日,我随家父前去谢您,谁知道已经人去屋空……”
“噢,有点急事,所以先走了。没来得及告别,还望姑娘见谅。”松赞干布一本正经的解释。
李云彤的惊喜加重了些,“公子您的汉话,说得流利了许多。”
“那日与姑娘一别甚是怅怅,想着多学一些或许他日有机会相见,能够与你把手言欢。”松赞干布把这戏话说得严肃无比,好像字字句句都是肺腑之言。
看上去好模好样的,说出来的话,怎么那么不像好人呢?这话他若是对男子说还没什么,可她是女子,就多了几分调笑之意。
要不是他的神色看上去太不像纨绔,光这话说出来,李云彤对他的印象就要打折。
她可不会误会他是对自个有意。
他的眼睛里,有惊艳有赞赏,唯独没有情意。
李云彤也不希望他对自个有什么情意,他虽然是她的救命恩人,可她没兴趣以身相许,不管她是不是许了人,眼前这个英俊的男子,都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他太炽目了,会把靠近的人烧成灰。
本能的,李云彤觉得松赞干布很危险。
她笑了笑,认真地解释道:“把手言欢这个词,在我们汉人是指是从前发生过不和,以后又和好了,不能这么用。而且,你是男子我是女子,我们不能握手的,那与礼不合……嗯,说方便交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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