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寻找下手的机会。
“凌儿你在做什么呢?”冯恬见萧凌在黑风身上寻找着什么很是好奇。
“不行,黑风的毛太硬也太粗了。”萧凌似乎没有听到冯恬的话,自言自语的说。
正当冯恬以为萧凌陷入自己的世界的时候,萧凌突然拉住冯恬的手说,“大哥,那只兔子的毛呢?”
冯恬回过神来,“在那边,我去给你拿过来!”
冯恬走到林子里去不一会便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块湿哒哒的兔子的毛皮,明显是刚刚洗过的,没有一丁点的血迹和血腥味。
萧凌感激的看了一眼冯恬便低头在毛皮上挑选起毛来,挑好之后想用细线把兔毛扎好,却一时找不到线便用自己的头发代替了。
又到不远处的竹林中弄来一根细小笔直的竹筒认真的把挑好的兔毛塞到竹筒里去。
萧氏毛笔完成了,萧凌炫耀的对冯恬说,“这就是我们那用的毛笔,它会吸墨水不用写一次蘸一次墨水了,马上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萧凌兴奋的拿着自制的毛笔蘸墨写字,可是兔毛笔上有油光根本就不吸墨,萧凌试了好几次都不成功。
“讨厌死了,明明就是这么做的呀!怎么就写不上呢?”
试了几次无果,最后,颓败的把笔随意扔了,赌气的不去理它。看着如此孩子气的萧凌,冯恬无奈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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