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有余香”王蜀葵颤抖着对了下一句。
······
“我最喜欢的歌曲,就是阿哲的爱如潮水,每次听起这首歌,我就觉得心情很低落。”骆宾说的很深情。
王蜀葵埋头把一杯饮料彻底喝光,偶尔抬起来和骆宾对视一眼,笑笑又垂下眼眸。
这在骆宾看来,是暗送秋波的表现。
可是恰巧相反。
根据美学的审美距离论,审美主体要获得最佳的审美效果,需要主体和客体之间保持合适的空间距离,距离太近,就领略不到事物的朦胧美。
王蜀葵和骆宾在一起聊了半个小时后,蜀葵妹妹心里又有了变化,这个人脸蛋是挺好看的,而且名字也好听。
当初王蜀葵就是觉得骆宾这个名字很有意境,和骆宾王只差一个字,这才和他做笔友的。
“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多美的诗句啊,骆宾就算写不出,但至少也是个状元身份,可是两人都一起聊这么久了,骆宾怎么展现不出信里的那种渊博和上进呢。
王蜀葵心里有点落差,她更喜欢上进的男孩,可眼前这个人的谈吐中却没有这种感觉。
“去我们学校看一看吧,我知道一条很安静的路。”骆宾自认为两人的关系已经很熟悉了,邀请王蜀葵到中山大学做客。
王蜀葵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也愿意看看这所享誉盛名的顶级学府。
两人出去时,骆宾自然而然的想去牵起王蜀葵的手,没想到王蜀葵却突然往后一缩,瞬间两人都有点尴尬,不过好在行走的过程很有趣,小路的两边偶尔有片片落叶轻轻飘下,也别有一番滋味。
“骆宾,还有多久到啊?”王蜀葵走了好一会儿,粤城的高楼大厦越来越远,但树林却越来也多。
骆宾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很快就到了”。
“我不去了。”又走了一会,看着前方越来越茂密的树丛,王蜀葵下定决心。
“不去我的宿舍看一看吗?”骆宾看了看周围的环境,露出虚浮又自信的笑容。
猎物已经在瓮中。
王蜀葵忍不住倒退几步,后面一阵响声,树林里又闪出几个人影。
笔友是假,圈套是真。
“我们一般是只要钱,但你如果反抗的激烈,就别怪我不顾笔友之情了。”这是惯用的伎俩,先用话稳住眼前的猎物。
这时,王蜀葵突然觉得姐夫熊白洲和姐姐王连翘的话,很有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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