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有播放权收听权分享权。
消费者可以在自家的唱机上播放,而听的话,可能就是一家人都在听,邻居的人也都听得到。音乐声音嘛,不可能说你自己付费购买的,就只能只是你一个人听。就是这么的一个道理,同时,唱片可以借给朋友听。
那么网络上的歌曲,也就是这么的一个道理,付费下载的,他不一定就要用神话音乐来听歌,他可以用他们常用的惯用的音乐软件来听歌。这跟购买实体唱片是一样的性质。
龙国这样的认定,是相对较为人文的。
黄柏其实也很认可这些规矩,只要不是用于盈利的,黄柏也认为听众有权利在朋友之间分享他们付费下载的音乐歌曲。
毕竟,作为音乐人,无论是创作人或是歌手。都必须要懂得满足,要明白一些基本的道理。那就是他们创作音乐,唱歌,这本身就是因为热爱音乐,是希望更多的人喜欢自己的音乐,向别人传递音乐中的思想感情,想让更多人理解明白自己的音乐,进而支持自己的音乐。而赚钱,只是附带的,不能说为了赚钱而去搞音乐。这些是一个人的品德以及个人境界的问题。
而赚钱,永远都是附带的。
起码得要有这样的思想,如此方可以维持做音乐的初心。
当然,赚钱固然重要,但却不是重要的。
如黄柏的音乐歌曲,严格来说,一首歌所能赚到的钱,这都已经是足够多了。所以,做人不能太过贪得无厌,非要想让每一个听了自己的音乐歌曲的人都要付费给自己。
听众民众付费,是因为喜欢,是他们真的非常乐意付费给歌曲,是他们真心的想要支持创作者或歌手。而不是说一定要每一个人都一定要付费。
举一个例子说,黄柏原来那世界的周星星同学,他那么多优秀的让人百看不厌的电影作品,但有多少人真正的到电影院中看过了他的那么多作品?
绝大部份的人,也都是看盗版的,从网络上看了免费的,在电视上看的。但不管是从什么渠道上免费看的,看过的人基本上都会喜欢周星星同学的电影。以至于很多人都说欠星爷一张电影票。
当然,实际上所欠的何止一张?
而嘴上说欠的,又有多少人真的还了?
后来,的确有人再看了周星星的电影,然后说还了。但这么说的应该都是为了逗趣,不是真的说真的还了。因为还什么还?如果他们付费看了,难道不是看的新电影吗?你想去看,不用付钱吗?这叫什么还?事实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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