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紧守门户,担心自己的孩子被抓走。
白书杰得到这个消息,立即联想到张翔他们当初所说的十二姨太,还有什么金义当。搞不得好的话,牟金义可能觉着千金寨已经不安全,干脆躲到省城了。
虎口夺食,搞他一家伙!决心好下,行动计划却不好做。
因为白书杰对于如今的奉天城,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赵金喜虽然在奉天第一师范学校生活将近三年,但对于街道名称仍然没有丝毫印象,因为她家里穷,手里没钱,所以很少出来逛街。
按照白书杰的意思,赵金喜的身体刚刚恢复,就留在密营看家才比较合适。没想到赵金喜情绪顿时暴烈起来:“你说什么男女平等,原来都是假话!瞧不起我是个小娘儿们是不是,我们出去比划比划!”
“你小声点行不行啊,大声嚷嚷干啥的嘛!”白书杰在赵金喜面前是一点脾气都没有:“你的身子骨刚好,还需要调养一段时间啊。”
“我就嚷了,你怎么着吧!”赵金喜的嗓门比先前更大:“都是皮肉伤,早就好了。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养什么?”
回娘家!新媳妇回娘家!
这就是老大哥张翔出的主意,反正有一匹马是现成的,再套上一挂大车。新郎官骑马,新娘子坐车,挺般配的。反正大家伙儿都这么说,也由不得白书杰反对。少数服从多数,这是他的命令。
劲头最大的就数赵金喜,一听说扮新媳妇回娘家,她立马返回自己的独立住处。一个小时之后出现在大家面前,四十多条光棍差点儿一起流鼻血!
段志贤从牟金义三姨太那里弄回来的一双高跟皮鞋,穿在赵金喜脚上,那才叫一个绝配!一身猩红色旗袍穿上身,再加上一条水红色披肩,前凸则波涛汹涌,后翘则浑圆勾魂。赵金喜一下子就从天仙,降格成为迷死人不要命的妖精!
吞口水的声音此起彼伏,白书杰还不能批评别人。因为他已经暗暗吞下了三次口水,只不过响声没有那么大就是了!
按照白书杰的吩咐,赵金喜已经换成了三姨太的进口小坤包。里面啥都没有,只有一支勃朗宁小手枪和一支口红、一面小圆镜子!这不是回娘家的新娘子,完全是准备随时杀人的美女杀手!
大车底下已经经过程世杰等人的改造,所有的长枪都在里面。各班的机枪都没带,但机枪组的一挺歪把子在里面。配发过驳壳枪的人,都别在衣服里面。白书杰一个人就带了四支,当然,其中有两支就是新娘子赵金喜的配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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