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下的田地也要交还官府,由官府重新分配。一个人可以买很多地,不限制。可是一个人名下的地亩数越多,则收取的租赋也就越高。
开垦出的荒地,要上报官府,确定范围和亩数,在五年之内官府不收任何租赋;五年之后,便视为官府的田地,要和其他的耕地一样由官府进行分配。
税赋一事周南不太清除,不知道收多少算正常。按照周南的想法,他要对种田建立最低的租赋体系,让农民这一当下社会中占的人数最多的行当切实体会到受益,从而得到这些农人的拥护。虽然这些农民在古代社会是社会的最底层,是最受盘剥的一类人,可是只有得到这些人的拥戴,才能让自己想要建立的王道乐土稳如磐石。
在问过李石后,周南才知道,耶律余里衍在檀州收的就是三十税一,这已经是很低很低的税负了。西汉初年之所以百姓得到休养生息,很大原因便是因为三十税一的低税负。再低,朝廷就难以为继了。周南便同意了李石的意见,初步定农税为三十税一。
李石对那些被淘汰回家的士兵所说的,凡左臂有刺字的人,比平常百姓收的租赋更低,就是周南提到的,凡家中有人当兵的,其家中免租赋。若家中有曾在朝廷军中参战的人,比照平常百姓,低其租赋。这些也都是周南告诉他的,所以他才敢对那些士兵许下承诺。
周南也是参照后世的一些做法,增强这些士兵的荣耀感,也算是取得这些士兵的拥护的一种手段吧。
至于那些仍旧拥有大量田地的人,周南并不打算去强行收回这些人的田地。若真要不管不顾,所有的田地都归官府,再由官府按人头分地,恐怕这些被收了田地的人,会暗中给朝廷下手。
至于田地如何按良莠等次进行分派,农税一年收几次,如何防止争抢开荒,这些细节问题,都是李石一一做了解决,并补充记录在土地法令的后面,等基本修撰完成后,周南便准备报给留守司和女翰林院,让这两个衙门再讨论一番,最后定夺是不是可以颁谕各地,照法推行。
将作监法令比土地法令稍微麻烦些。将作监在大辽也有,各种工艺门类在大辽官府内也有设置,像漂染衣物的染织院、打造铁器的铁冶、打造奚车打造馆等,这些无非就是朝廷设置,为朝廷卖命卖力。最主要的问题是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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