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欧阳一鸣和李菁收养我的那一年,我正好十三岁。但是十三岁的年纪,我就已经经历过很多事情了。因为那家孤儿院,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慈善机构。在里面的小孩如果想要生存下去,都必须为孤儿院做事。”
“为孤儿院做事?”我不禁插嘴问到。
按理说,难道孤儿院不都应该是为了给那些没有家庭的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吗?为什么被接纳在里面的孩子还需要为这个孤儿院办事?办什么事?
“没错。放心,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做事,比如打扫卫生啊,上街买菜啊。那些都是最简单的东西。我们要做的,是被逼迫着上街乞讨,或者出去偷窃。因为我们都是没有父母的孩子,所以我们在乞讨和偷窃的时候可以为所欲为。
“就算是警察抓住了我们也无济于事,因为根据法律,他们只能将我们关在少管所里面教育几天,然后就又不得不将我们放出来。我们也就可以继续做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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