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和落第后的黄巢搅和在一起,干一番起义造反的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吧?
够尿性,
如果真是这样,估计会被打断他的狗腿。
不过考场上确实是众生百态:
有人奋笔疾书、手中的毛笔嗖嗖嗖,有人只拍脑袋,卷子上那是一字未写,而有人则是一边皱眉思索,一边缓缓研磨…………
“啥,啥,这都是啥?”
吴毫写着写着,都想撕了卷子,大喝一声,老子不考了,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潇洒如风地离开。
但那是不可能的,爷爷会打断他的狗腿,吴丹青也知道自己的孙子已经“江郎才尽”,之所以逼他一直考。
主要还是为了磨磨他那急躁的性子,从他选择《金鲤行波图》和《鱼龙百变决》就能看出来,他可不是一个耐得住性子和寂寞之人。
然而,好像起了反作用。
黄巢是越写越心凉,他是抱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心理来的,可惜,现实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幻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信手拈来的也不是没有,比如温八叉和丁五步,只见那笔走龙蛇之间,卷子上遍布着行云流水的黑字。
丁五步?
怎能听着这么的怪异?
五步?
怎能一听就联想到五步蛇,人家曹植的七步成诗,听着怎能就那么的高端大气上档次,自己这听着虽然比他少了两步,但五步蛇和七步成诗能比吗?
很快地,就来到了最后的诗词歌赋上面了,这相当于那种最后的大题,前面不过是选择题、填空题、应用题之类的。
“该抄哪个最好呢?”
必须要抄一个惊天地、泣鬼神,惊艳所有人的诗词,这第一会元的名次,自己必须要拿到手。
有了,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在醉酒之中,挑亮油灯,端详宝剑,梦醒时,扎在一起连接的军营都吹响了号角。在军营里,分赏给部下大块烤熟的牛肉,各种乐器演奏着边塞雄壮的军歌。秋高气爽,战场上正在检阅军队。
战马像的卢一样飞快的奔驰,利箭射出,弓弦像震雷一样惊响。本想完成君王恢复中原的统一大业,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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