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和欧阳星辰的比试,也度起来了。
你不来帮我,我就不求饶,看谁厉害...
只是,西门正风不知道:他现在的这个处境,所有的装逼,只是为了更多的挨揍,别无他途。
......
就在几人对战之时,雍向晨带着李清军,排着整齐的队列,杀了上来。
青州军的阵型,已经被前面的骑兵冲的七零八落了,再加上‘十六猛将’的逃窜,欧阳星辰的追逐,青州军已经毫无阵型可言。
不在此时上,更待何时?
“杀。”
“杀。”
“杀。”
原冀州城的这些新兵们,喊着整齐的口号,为自己鼓舞着士气,手持长矛,一边向前行进着,一边向前捅着。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办法。
杀敌很多,向前推进的很快。
将新兵的作用,发挥到了最大。
大约小半个时辰之后,这些新兵们心中的恐慌,已经被习惯所代替了。
原来,仗还可以这么打;原来,打仗也不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这一些,都因为一个人的指挥得当。
而这个人,便是王克敌。此时的他,正带领着最后的一万疯狼卫骑兵,身先士卒,朝着曾鹏天所在的帅旗之处,杀去。
他不是蒙大憨这样的先锋之将,只管率领军队向前冲锋就可以了;他也不是雍向晨这样的寻常之将,只管率领军队向前推进就可以了。
他是主帅,一方主帅。要以赢,为最后的目的。
想要全部击败三十万青州大军,难!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还需要大量的兵力。
这两点,显然是王克敌此时,都不具有的。
是而,王克敌只能选择第三条路,也是一条捷径——擒贼先擒王。方可取的最后的胜利。
只要斩杀了曾鹏天,三十万青州大军,立刻就会一溃而散。
这是最简单的一条路,也是最难的一条路。是而,王克敌把它留给了自己。
走最难走的路,是主帅的路。
......
这一路,比王克敌想象中的,轻松了许多。
原因无他,欧阳星辰和西门正风,将青州的‘十六猛将’,带走了。
这一路上,无一人是王克敌的一合之敌。
轻轻松松的便杀到了距离曾鹏天的百步之处。
但是,王克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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