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爱军兴致缺缺,但老高已经一本书扔过来,索性也就随手翻翻。
“咦?”蓦然,他眼前一亮,“《诛仙》?”
内容先不谈,这个书名就非常新奇而震撼,感觉一股浩瀚的缥缈之气迎面扑来。
赶紧定眼往下看……
‘这世间本没神仙,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
“神仙?《西游记》?”
蔡爱军眼神愈发明亮,他阅尽奇书,单纯的武侠已不足以局限他的视野,仙人类小说他同样非常喜欢,其中尤为钟爱的正是《西游记》。
但此类经典,敢仿写的并不多。
因此来了兴致。
诛仙诛仙嘛,跟孙悟空大闹天宫不是异曲同工之妙么?
再往下看,他突然迷糊了,事情如他所想南辕北辙,甚至可以说毫不相干,这竟是一个全新的神仙故事。
当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时。
他猛然一个激灵,感觉一股叛逆的气息陡然而生,有种预感,这将是一个不安于现状、誓要逆天改命的故事。
太好了!
这正是他的精神渴望。
想想就知道,他满腹才情,饮冰十年,热血未凉,岂会甘愿当一名酱油厂的铲糟工?
他也想改命啊!
但……他不敢逆天,他希望有人可以,书中的主人翁可以,用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斗志,竖立我辈楷模!
注意力更加集中,舍不得遗漏掉一个字。
这本书想象之瑰丽,实乃他凭生仅见,一开篇就是仙魔齐聚,恣意厮杀,畅快淋漓,而且居然很容易看懂。
“妙啊,太妙了,毫不咬文嚼字,言简意赅,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了最精彩的打斗!”
蔡爱军双眼血红,精神异常亢奋,甚至没想到小说还能这样写。
“这么说你看中了?”
老高笑着搓搓手,关系再好,那你也得给钱啊。
“等等!”蔡爱军却完全没空搭理他。
老高耸耸肩,所幸他清楚对方脾性,只要看对眼了,就是直接翻完,他也会买回去。
“筑基期。想要筑基,难于登天,百人中难有其一,大多数人穷极一生,只停留在练气阶段,若能侥幸功成,修为暴涨,寿增五十载……”
我天!
蔡爱军整个人都惊呆了,此等境界,放一般侠义小说中已臻至化境,纵横江湖,莫有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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