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展。
仅仅是这一点带来的变化,就是无可比拟了。
两税法,不是说要收两种税,而是说,朝廷以前收税是没有规划,也没有一个时效性,今天下乡收一次,明天还要下乡收一次。
然后呢,老百姓今天杀一只鸡,明天是不是要杀一只鸭,以此来招待一下收税的官差们?
谁敢在这时候招待不周?
那岂不是直接给自己找不痛快,给自己找麻烦?
而两税法,就是一年只有两次收税的时间,年初春耕之时收一次,年末秋收之后收一次。
官差们也就一年两次下乡收税,并且还是在促进春耕和监察秋收之后。
老百姓们也就能一次性把好几个官署的下乡官差们给招待了。
所以说,两税法是一个仁政。
一条鞭法,自然就是一条鞭法,却又是经过了改良、删减之后的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为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推广到全国。
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这是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是中国历史上具有深远历史影响的一次社会变革。
但是一条鞭法最后为何会失败?
看看这其中的具体做法: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赋相对均平;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
看起来,确实很好,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收税的官员们可以另外增加赋税,让老百姓苦不堪言。
其次,朝廷收的是白银,而老百姓手中只有粮食,就只能是向粮商兑换,粮商为了赚钱,自然把银价抬高,把粮价降低,老百姓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可能全部都要拿去兑换,这就是不给老百姓一个活路。
这些问题也就导致明明是一个仁政,最后变成了一个失败的改革。
然而,一条鞭法乃是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萧奕想要施行摊丁入亩,就必须要用一条鞭法来相辅相成。
至于到时候出现问题,那他就解决问题。
明朝时期,对于官员的监察力度,随着朱棣之后,自然也就形同虚设。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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