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吧。”看着墨闻寮的背影已经消失,樊雾笙赶紧回过神过来,今天可是说书的日期,自然不能迟到。
小成一听到要去集市,脸上又兴奋了起来。樊雾笙宠溺的笑了笑,对于集市小孩就挺喜欢,毕竟热闹,还有很多新鲜的小玩意儿。
樊雾笙突然想到现代的小朋友,各种玩具玩得不亦乐乎,可小成却没有亲自开口要过任何东西。
樊雾笙突然觉得心疼这个孩子,将小成抱起来,看着小成那日渐恢复婴儿肥的小脸,忍不住吧唧亲了一口。
自从分家之后,樊雾笙过得倒是自在,没有萧氏的打压,小成也渐渐恢复了孩童该有的肉感。
小成突然被亲了一口,开心的咧开嘴笑了起来,用自己的小手捧着樊雾笙的脸,也吧唧一口亲了过去。
“等会娘亲去给你买糖葫芦。”
“真的吗?”
“嗯!”
“谢谢娘亲,娘亲最好了。”小成满脸高兴。
樊雾笙看到小成那高兴样,欣慰的小了!然后拿好钱袋与整理好的脚本向着集市出发。
由于集市并不是太远,半个时辰的路程就能到,但是樊雾笙考虑到抱着小成走路似乎太累,于是给了马夫两个铜板,坐着马车离开了。
集市上人来人往,乍一看还挺热闹。虽说是闹饥荒的年代,但是集市上还是有很多小贩出来贩卖,看着前面的糖葫芦,樊雾笙二话不说,直接走了过去买了两串给小成。
小成一手一串,可别提多开心了。
“今天去听书吧。听大伙说上次那带着小孩的婆娘说书说得可精彩了。”
樊雾笙听着旁边两个男人的话,知道他们口中那带着小孩的婆娘指的不就是自己吗?
“我也听说了,她口中的那和尚带着猪头人身,还有猴子,还有……什么意思去哪里取经……”其中一个男人也附和着。
樊雾笙也没有多停留,赶紧将脚本送到绛云斋,绛云斋老板看了之后,满心欢喜,提出让她做专属的写手。
樊雾笙看着还没有到说书的时间,想了想便答应了。只要有空余时间利用,她才不会傻傻放过赚钱的机会,不管是在哪个朝代,自古以来有钱才是王道。
绛云斋老板看着樊雾笙爽快答应了,这才把提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写书的人才,他也不想就这样错过。
小成看着娘亲和别人交谈,乖乖的站在樊雾笙旁边吃着糖葫芦,因为他知道,娘亲这是在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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