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猪骨头。
这还是郑经第一次在印第安部落见到这种吃法。
鹿角看到郑经好奇的看着猪骨头,笑着说道:「怎么不吃啊?」
「我是在想这个猪骨头要怎么吃。」
原来是这样。
「我给你演示一下。」
鹿角从盆子中拿出一根手臂粗的骨头,然后拿起一把铁锤用力的一敲。
就听见「卡察」一声,猪骨从中间断开。
「你看,就是吃里面的骨髓,这里有蘸料,你可以试一试。」
鹿角用一个细小的勺子,从骨头里面挖出一大块白花花的骨髓出来,然后放进面前的蘸料碗中。
看到这个吃法,郑经有样学样,拿起一根猪骨用锤子敲开,然后用勺子挖出来,放进蘸料碗中。
等到骨髓蘸满了蘸料,郑经把变了一个颜色的骨髓放进嘴中。
唔!
味道不错,意外的好吃。
骨髓没什么说的,就说蘸料,辣、咸、酸三种混合的味道,让本来平平无奇的骨髓变得美味起来。
虽然好吃,但是郑经还是没有吃太多,毕竟骨髓这东西吃起来太腻味了。
吃完晚饭,鹿角酋长又端出来一盘水果。
「来,吃点水果解解腻。」
水果是这里最常见的水果,郑经来到这里这么多天也吃过不少。
甜甜的,汁水很多,味道有点像苹果,吃起来很不错。
吃完饭后水果,鹿角让郑经稍等一会。
看到鹿角进入里屋,郑经猜测他应该是去拿那本书去了。
果然,等到鹿角出来,郑经就看到他双手拿着一本厚厚的书籍。
鹿角把书籍放在桌子上,说道:「这本书太沉了,一只手还拿不起来。」
「你拿去看吧,看完了在给我就行。」
鹿角把书籍推给他,揉了揉手腕说道。
郑经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这本书的书皮是用动物的皮做成的。
看皮毛的厚度,应该是三层皮缝合到一起了。
这本书能保存的这么好是真的不容易。
鹿角看到郑经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就说道:「现在时间也不早了,你把书拿到房间去看吧,明天我带你好好看看我们部落。」
上次过来,因为时间的关系,郑经只是大致的逛了逛。
并没有像在格鲁部落那样仔细的游览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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