龄这个问题,就比较敏感了。
Ammy傻笑着,安抚着她。
“对不起喽!易叔叔你见过吧?他很看好韩奕。还有丘朗哥哥,跟韩奕也是很好的朋友。连我哥这么狂妄自大的人都被他治得服服帖帖的,现在还跟他作朋友,成了合伙人,你觉得他能平凡普通吗?亏你还常跟我说,不要以貌取人,不要以一个人的穿着和佩戴的东西去评判他,你自己都忘了是吧!”
“人是会变的嘛!”莫惜颜哈哈笑着,“你说的还没错,我现在心理的变化挺大的。有时候直观地判断一个人,那就是外貌和其他一些外在的东西,不得不说还挺管用的啊!”
她毫不隐藏自己的改变,也完全不否认自己变得更加现实了些。
很简单,一个穿金带银,全身名牌,开着好车的人带你去吃饭的话,应该八九不离十就是去高档的餐厅,而相反,穿着T宝便宜货的人,可能就只能吃路边摊了。
当然,这不能一概而论,但也很现实。
莫惜颜自己念叨着,“固执,有城府,沉稳,孤傲,低调······”大概是在说韩奕吧。
“你自言自语些什么呢!总之,你们见到面的时候不要乱说话,否则我饶不了你!”Ammy就是害怕她大嘴巴把自己喜欢韩奕的事情给说了出来,以她对韩奕的初步了解,那以后韩奕肯定得躲着她远远的。
她希望现在能够像朋友一样相处,让韩奕慢慢发现她的好,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日久生情,是陪伴,到时候再表明自己的心意,可能成功率就会大大提升了吧。
“我是那样的人吗?!”
莫惜颜嬉笑着,如此肯定自己,却被Ammy秒否认。
“你是!”
俩人四目相对,然后相视而笑。
Ammy觉得对韩奕的喜欢就像是一场赌博。第一次反抗妈妈,第一次有了目标,想要做好一件事。
虽然妈妈给的这五十万的创业启动资金对他们家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但对于她而言,是关乎到自己能不能留在中国,能不能成就她的爱情的大事!她无比的重视,所以才马不停蹄的赶到长沙找莫惜颜,再去上海找徐子墨,这资金有了,还要招集人马。毕竟她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经商的大家庭里,又是学的金融专业,对创业这方面来说,肯定是有一定的认知和见解的。
莫惜颜冷不丁地要挟Ammy道:“我跟你说哦!既然自己要创业的话就好好干,别只是想着韩奕!这工作室对你而言虽不值一提,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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