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变革的顺利实现。
如齐国“作内政以寄军令”,郑国“作丘赋”,鲁国“作丘甲”,晋国“作爰田”、“作州兵”。尤其是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建立军功爵制,健全户籍,什伍编组,向农民征收军赋等。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以《孙子》为代表的一大批军事专著。在变法图强、争当霸主、进而以武力统一天下的激烈角逐中,改革创新者上升,因循守旧者沉沦,春秋初一百多个国家到战国初只剩十几个,最后全部被秦国统一。春秋战国时期军制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首先,一些诸侯国实行改革使国力军力上升,周王室衰微,失去了对诸侯国的控制能力,“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
第二,产生了以征发农民为主的郡县征兵制,军赋也由农民承担,扩大了兵源与军赋。
第三,军事与行政编制相结合以利战争动员。军队扩大,建制由“师”发展到“军”。
第四,战争规模和区域扩大,由平原发展到山地和江河水网地带,车兵之外又有步兵、骑兵和水兵,步战代替车战成为主要作战形式。
第五,文武明显分职,并产生了凭兵符发兵和奖励军功等制度。第六,军政一体化的国家体制转变为相对独立于行政体制的以国君为中心的高度集权化军事体制。
神州封建社会在经历了由春秋战国到秦、汉,由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的演变过程,由五代十国、宋、辽、夏金到元、明、清三次大分裂和三次大统一之后。与此相应,封建军制也经历了初创期、发展期和晚期。
初创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为适应君主集权制封建国家政体的需要,逐步确立了以皇帝为统帅,中央军为主力,中军与外军相表里,地方军与边防军相呼应,正规军与地方武装相结合,内重外轻、以重驭轻的武装力量体制,并为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和发展。
像秦汉时期的军事制度,大体上就可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部分。
由于汉承秦制,其京师兵(中央军)包括南军、北军。郎官、卫士和屯兵,分别由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和中尉(执金吾)统领,分掌宫廷内外宿卫、警戒和京师卫戍。武帝时增北军为八校,东汉又改为五营。地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