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抛弃所有的过程,只告诉我结果在所有的警察当中,这个王长春的家中发现了很多警方内部的物件儿。
所谓的内部物品,实际上是在刑事科,用来检测尸体专用的化学用品,这种化学物品在警方的手里基本上非常常见,无论是在现场取指纹还是检查死者的时候,都是需用到的。
东西本身并没有错误,有错误的事出现的地点。
这些东西绝对不应该出现在王长春的家里,甚至说这些东西不应该出现在任何一个警察的家中,因为警方有明确的规定,以上专用化学用品,禁止带着离开警察局!
这东西就好比是警察局当中的电脑系统。
在警察局,有这么一个电脑系统,上面记载着当地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户口信息。
像这种系统。
警察局里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单独的账号和密码,通过账号和密码就可以进去查阅任何资料。
只要你愿意把整个城市的人口一个一个的翻一遍,也没有人管你。
但这种系统唯独不可以拷贝回家,这完全是犯法的行为,而王长春就相当于把整个系统全部移到了家中,并且利用这个系统进行了内部修改,完全可以说得上是错上加错。
后来警方在王长春的家中经过一番搜索才知道,原来一直以来把尸体消除痕迹的就是王长春。
无论是答案和理由,都非常的简单,能够破坏整个交通的监视系统,能够串改小区的摄像头系统,除了警方内部人员之外,对于外人来说是难上加难。
而王长春正好又是刑事科的警察。
对犯罪有着多年的研究,见过的尸体比大家吃过的肉都可能多。
就是因为有的如此的丰富经验,正如那句话,一个最佳高明的侦探,很可能也是一个最佳高明的犯罪者。
王长春可以利用平时的工作经验,来消除任何留在现场的指纹,以及其他蛛丝马迹。
王长春去过无数回杀人现场,而也就是因为如此,可以完全把以前犯罪分子的错误全部抛弃,提取其中一些案件的精髓,制作成一场又一场的完美的不在场杀人事件,以及完美的现场消除痕迹。
只不过可惜的是,王春没有想到自己家里面放着的这些消除痕迹的材料,被警方这么快的发现。
想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觉得功劳还是归结于我比较好,不是我自己吹牛,如果不是我在警察局帮着提出,恐怕现在这群愚蠢的警察还真摸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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