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结,二年级的鞋,三年级的老师没穿鞋,四年级的女生没人追,五年级的帅哥一大堆,六年级的情书满天飞。
六年级的时候,我跟林方杰闹绯闻了。原因是因为一封情书,更准确的说,是因为一首情诗。
我是从小学四年级时开始写诗的,现在再回头看看当年写的东西,其实压根就不能算是诗,顶多只能叫做比较押韵的长短句而已。不过当年的自己,又确实是在乐之不倦的重复做着这样一件事。我青春的记得,四年级时候,语文练习册上有一道题目说是要求自编一首诗,歌颂草原的美景的。全班同学大抵上那道题目都是空着的,唯有我一人写的诗句让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
“如诗如画在眼前,天蓝地绿无比高。牛羊走上又走下,草原美景胜天堂。”
我的虚荣心不仅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更重要的是,坐在我前面的林方杰转过头来,第一次对我竖起了大拇指:“乔恋恋你真棒!乔恋恋你写得真好!”
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写诗。书上说,一种习惯的养成,可能因为一件事,也可能是因为一个人。
那天,我又写了一首诗,夹在了语文课本里,我深情款款地写道:邻家男孩就姓林,坐我前面近六载,爱他不是一两年,悄悄恋上又何妨?
然后就有了很戏剧化的发展,王格格找我借语文书,因为她作业没做,想要抄我的。然后她就发现了那张纸条那首诗。
那个年纪啊,正是属于好奇心与八卦心空前膨胀的年纪。她简直是如获珍宝,很快便在全班公开了这个秘密,坐在乔恋恋前面,姓林的男生只有林方杰一个。于是,我喜欢林方杰的消息不胫而走。
自从和林方杰闹绯闻之后,我总觉得林方杰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许是心虚错觉,许是果真如此。当我们还尚在年少时,总觉得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完全是凭借着自己的感觉。自己怎么想怎么认为的,这个世界就是什么样的。这就好比有人觉得自己是奥特曼,穿上奥特曼的衣服就觉得自己真的就是奥特曼,可以拯救地球了。
哲学上管这叫做“唯心主义。”,我们都曾经是唯心主义的忠实信仰者。
所以,我觉得,林方杰也有点喜欢我了。
所以,我现在不仅仅只是上课时偷偷看着林方杰而已了,我甚至还幻想着,在高中毕业之后成为他的女朋友,在大学毕业之后成为他的老婆。
语文老师在讲《***》时我在幻想着;数学老师在讲一个直角三角形加一个锐角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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