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无所谓了,他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恐怕今天下不了城墙了,也就无所谓交待不交待了。
用扎带紧紧捆住自己的皮肉翻卷的伤腿,沃恩松了一口气,他看着身下年轻人那一头漂亮的黑色短发,想了一想,把自己的头盔摘了下来,戴在了年轻人的头上。
他想不明白,这些年轻人到底怕不怕死,为什么一个个的都不喜欢戴头盔。
这是自己入伍训练时那个魔鬼教官的小儿子,当年他还是新兵的时候,整个新兵团的年轻人都怕极了那个面善心恶的笑面虎,被他折磨惨了。
甚至沃恩曾经想过,只要一觉醒就找机会回来剁了那个混蛋。
可是他这个伟大的理想还没有实现,就在一次训练中遭遇了山体滑坡,如果不是那个魔鬼教官救了自己和另一个新兵,或许就不会有如今的他了,也不会有四岁的女儿和两岁半的大胖儿子了。
可惜教官的腿被压断了,即便治好了也留下了后遗症,只能无奈地选择退役,去给自家师团的小公子当私人教官去了。
当时他和那个新兵带着礼物去感谢时,那个黑色头发的胖子坐在轮椅上,只是轻蔑地看着他们手里贵重的礼物,就把他们骂了个狗血淋头,然后赶了出来,声称自己绝不会收小兵的礼品。
要想给他送谢礼,至少也得觉醒之后,爵位还不能低于见习骑士,否则就是丢了他的脸面。
一转眼十年时间就过去了,也不知道这次撤离,他有没有放火烧掉自己的酒窖,那种苦味的麦酒入口就像一坨屎,能让人喷出来。
可是当你熟悉它的味道后,越喝却越想喝,欲罢不能,就好像当兵的滋味一样,真是有意思。
身下的年轻人可不是什么新兵,从级别上说反而是他的长官,所在联队的三级参谋。
可惜昨天才从文职参谋自告奋勇上了前线,明显还没有适应战场的惨烈。
除了头发的颜色和笑眯眯的眼睛,体质、身手甚至胆气都和当年的教官没法比,很让人怀疑究竟是不是他老子的种,仅仅是撞了一下而已,惊叫倒是没有了,因为已经昏过去了。
如果不是刚才他的扑救,恐怕自己的教官真的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耳边的喊杀声越来越大,都是草原狼寇的番语,千篇一律他早就学会了。
拍了拍身下年轻人的脸,把他叫醒,准备开干,狼崽子已经到了城下,那种攻城弩的威胁已经不大了。
唉,这一辈一辈的人情债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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