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的弹匣插进电离子磁暴步枪,他把枪管伸出锁定了一个跟在机甲后面冲锋的人型生物——它有着金色的四肢,金色的眼眸,金色的铠甲和金色的触角。那仿佛是一个神灵。它手中的长满尖刺龙鳞,具有伸缩的兽头一般的恐怖武器带来毁灭和审判。
“死吧!”
这是一场两个勇士之间的对决!
“嗷!”
那个诅咒兵也冲了上来,二者对抗,无比的激烈。他们就像是帕里斯的对战一样壮烈。
鲍晓轻而易举地把子弹打进了那个生物的眼睛里——它们的铠甲刀枪不入,只有暴露的眼睛是弱点。它们的眼睛因为接触氧气而变得脆化,变得能被坚硬的5.56毫米子弹打穿。这个方法很简单,少年已经用这种方法射杀了不知道多少个敌人。
“去死吧!”鲍晓挑飞了它的尸体,然后用那把死光枪继续射击,打死了面前的七八个敌人。
此时此刻,鲍晓和他们比拼的就是最古老的“亮剑精神”。看看谁先倒下,谁就输了。
有的时候战争就是这么简单。谁投降,谁就输了。克劳塞为此也这么说过,他说战争就是两个人之间的战争,就是如此谁倒下谁就死定了,也没有什么别的意义。
正如这本书一样,初心不负。
萧云明白,有些事情不能用人类的语言解决,正如眼前面对的这些武警特战队一样,打也不是,不打也是不是,反正到处都是不是,还不如就这样和他们耗着,打消耗战而已。
这些武警特战队缠着他,也让他在整个城市范围内被兜圈子,他现在没法脱身,因为自己现在的后面都是武警特战队,一堆一堆的武警特战队,让他感觉十分的崩溃。
“现在估计玉京堂的人正在看我的笑话吧,我被一群武警特战队追着砍,那个怪人也真是懒惰,竟然没有追上来干我,恐怕它也惧怕武警特战队的火器和整个华夏的愤怒吧。”
萧云开车继续前进,他的面前都是各种各样的路障。
如果不是萧云没有杀心,不想滥杀无辜这些墨阳市的武警特战队还真的没有几个能在他的枪口之下活下去。
萧云凭借斯柯达战车,潇洒地甩开了后面突然出现的追兵之后,萧云驾驶着这辆Supermerrs2型车连续几个非常的漂亮的甩尾,这辆白色的Supermerrs2型极其的灵活消失在了墨阳市夜晚漆黑的街道上。
“真是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啊。”
萧云不知道,此时此刻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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