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
政府补贴:就是由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补贴,以及地方政府的专项补贴等,这部分收入也很少,有些倒是特别多,但除特殊情况外,不太可能拿到。
行业补贴:主要针对3D或者巨幕格式的电影,补贴力度还可以……票房在五千亿到一亿之间,奖励一百万;票房在一亿到三亿之间,奖励两百万;票房在三亿到五亿之间,奖励五百万;票房在五亿以上,奖励一千万。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电影的收入方式虽然多,但大多是针对一些特殊情况或者特殊类型的电影的,对于大部分电影而言,主要的盈利手段还是票房。
票房的情况也比较复杂,需要经历多重分账。
一部电影上映之后,产生的的票房收益,要首先缴纳3.3%的特别营业税,以及5%的电影事业专项资金,合计税费比例为8.3%。
剩下的91.7%,就是一部电影的“可分账票房”比例。
在“可分账票房”中,电影院要提留(抽成)50%,院线提留7%,合计提留比例为57%。
除此之外,中影数字(中影集团数字电影发展有限公司)还要提留1%到3%,作为发行代理费……一般都是3%。
所以,留给制片方和发行方的“可分账票房”比例,只有40%。
这40%,发行方要拿走2%到6%,剩下的34%到38%,才属于制片方。
整体计算下来,属于制片方的利润比例(总票房)在33%左右。
不过,其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制片方没有钱,宣发的时候,需要发行方预付全部的宣发费用,这时候,发行方就要拿走更多的“可分账票房”比例,一般会达到4.8%到8%。
有人可能会说,发行方本来不就应该承担全部的发行费用吗?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电影行业有个行规——宣发费用在发行回款中优先回收。
什么意思?
简单理解,就是票房产生的盈利,要优先扣除前期预付的宣发费用,剩下的,再按比例分账。
也就是说,无论哪方出宣发费用,最后都是要优先收取的,且这部分资金不计入后期分账……如果票房充足,预付宣发费用的那一方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如果票房不理想,预付宣发费用的那一方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有可能会面临收不回成本的结果。
此外,还有多种特殊的宣发模式,比如保底发行、买断发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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