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能构成刑事责任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诈骗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拇指)】
【森先生做得对,这种人就不该跟他合作!】
【-应该告他!】
【-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挂电话,明显是心虚了。】
【-森先生被坑的好惨!】
【这个郑少荣,长的肥头大耳的,看着就让人恶心。】
【我本来就不信,现在算是不打自招了。】
【属于狗咬狗了(狗头)】
【-我看你像狗。】
【……】
评论区里,大部分人都在骂“驰乐”和郑少荣,也有一些人骂森先生,但是数量较少,没有形成规模,整体的舆论形势还是非常“正面”的。
这一切,当然是李川的杰作。
两天前,王成勇按照李川的吩咐,将两名电商部的员工派到了“驰乐”公司,监督郑少荣退款的同时,也搜集对方“以次充好”的证据。
郑少荣不知道李川的心思,没有做出任何的防范措施。
不仅如此,他还表现的十分真诚,什么都不瞒着,态度特别好。
对于王成勇派去的那两名电商部的员工,他主动帮忙订了当地最好的酒店,好吃好喝的招待;对于退款一事,他也十分重视,不仅要求员工加班、熬夜工作,自己也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态度上,真是没得说。
有人可能会奇怪,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这么做的目的,是想跟三木网络继续合作。
5月11号那天晚上,李川几分钟就帮他卖了五万多单,相当于他一个季度的销量。
这种爆单的快感,实在是太爽了,他不忍抛弃,所以想尽量配合,争取李川原谅的同时,跟三木网络继续合作下去。
然而,他注定天真了。
李川现在都恨不得弄死他,怎么可能再跟他继续合作。
5月24号晚上八点左右,那两名电商部的员工传回来了一份资料。
资料上记录着很多“驰乐”品牌违法、违规操作的证据……得益于郑少荣的真诚相待,他们证据搜集的过程相当顺利,不仅获得了“以次充好”的详细证据,还多了不少意外收获。
这份资料的内容,足以把“驰乐”搞死了!
5月25号上午十点左右,退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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