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枫看了看她的打扮,像是贵族人家的千金小姐一般,一顶粉色的遮阳帽,一双高跟鞋,胳膊上挎着一个白色的小包,粉色的短裙配上粉色的短衫,加上玉儿本就出众的气质和样貌,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面前这一定不是个寻常人家的女子,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辰枫知道玉儿是精心打扮过的,他当然不会扫了爱人的雅兴,于是问道:“好,那娘子你一定也是有了想去的地方了吧,说吧,相公带你好好风流一番!”
玉儿掩着嘴笑道:“去燕都公园那边吧,建好这么多年,我还没去过呢!”
辰枫抬了抬眉毛,从桌子上拿起了车钥匙,跟家里的下人打了招呼,就站起身走了出去,对着玉儿打了一个眼色,玉儿一笑,心领神会的挽住了他的胳膊走了出去。
那天玉儿的心情显然是非常不错,而辰枫的心情又是随时跟着她走的,她心情好了辰枫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两个人的豪华家庭型路虎汽车里面放着八十年代的土味情歌,加上辰枫开着车窗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伸出窗外的装X样子,像极了玩世不恭的富二代公子哥领着自己的小妞出去兜风。
那天到达燕都公园门口的时候辰枫还用了一个很帅气的甩尾式停车,加上他的车一眼看上去就是价值不菲,自然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等到辰枫领着自己的女人从车上走下来的时候,更是让周围的观众们唏嘘不已:“我靠!这是哪家的公子哥出来了?这么嚣张!”“看他身边那个姑娘,真漂亮!”周围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辰枫和玉儿都真真切切的听了进去,两个人谁都不露声色,一起向着公园里面走了过去。
从停车的地方走到公园的大门口,也就一百多米的距离,辰枫和玉儿走到门口的时候,刚巧看到了一个正在公园门前的空地上用一根十分粗大的毛笔写字的老人,老人穿着一身十分朴素的白色衣裤,像是每天早上去公园里面练太极的人群的“制服”一样,他周围并没有几个观看他写字的人,辰枫原本也没有想要上前去看的意思,他只是略微撇了一眼,紧接着就要往里面走。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玉儿却对这个老人显现出了十足的好奇心,她上前一步,好奇的看着老人手中的毛笔,又看了看老人写的字。
辰枫无奈的被玉儿拉了过来,也跟着一起看了看老人写字,显然敢在这里挥毫的老者,对于书法也一定是有些造诣的,老人的字写得苍劲有力,一笔一划都带着一股气势,辰枫又仔细的去看了看老人写的内容:“九尾之狐,能食人,食者不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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