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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团子:我说,你跟方兴艾在一起吧!我脑补了下,觉得你俩超合适!学生时期被暗恋的校草来反追什么的,这种情节简直不要太美好!
陆呦呦愤怒地用感叹号咆哮回去:你说啥呢!方兴艾跟我哪里是一路人了,拜托你不要想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好吗?
谜团子的语气忽然又变得很郑重,像一个刚刚还在犯失心疯的少女突然戳破了身边的所有粉红泡泡,变得端庄持重,语重心长地说:陆呦呦。你已经二十二岁了,不要再依赖感觉来辨别一个人。不要轻易地喜欢上跟你嗅觉相同的动物,也不要轻易去讨厌那些跟你不同的人。
陆呦呦有些茫然地看着这段话,她直觉地感到,这段话里充满了哲理和玄机,但她现在堪不破。
等她勘破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了。
而在此时,在二十二岁、初次与恋爱相逢的当下,陆呦呦只能颤抖地回复了谜团子一句:我会注意的。但是,我也会努力的。
凌召霆是她人生中迄今为止最斑斓的色彩,无论多么遥不可及,她没有理由说服自己,不去努力抓住。
何况这道光芒已经屈尊降贵地来到了她的眼前。
任团叹息一声,没有再劝,转开了话题,发了一堆热带水果鲜嫩欲滴的照片来馋陆呦呦。
陆呦呦被馋得乱飞表情包,心里却有点想念这个好朋友。
任团的人生,比她这堪称白纸的人生可复杂多了。陆呦呦陪着她一路走来,心底对这位好友的钦佩早已深深矗立,成了不可动摇的丰碑。
所以任团在别人眼里有些疯疯癫癫,当然咯,别人只能看到任团在朋友圈里发的各处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岛屿定位,还有她半夜酒醉时不明所以的呓语,路过点个赞,其实大多数人都在心里暗暗地骂:有钱真就不把钱当钱花,大概这辈子也就放荡一生了吧。
最多再酸一下:“别人有钱又怎样,还是我过得比较好”。
然后就抛之脑后,其实根本没把这人当一回事。
把任团当一回事的,就只有陆呦呦了。
她知道自己的好友虽然总是醉酒,神智却比谁都清明,虽然总是装傻扮嫩,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过早沧桑的心。
陆呦呦早就对任团答应过,你陪着我,我陪着你,以后发生什么事,我都听你的。
任团哭得手腕上的血和鼻涕眼泪混在一起往陆呦呦身上抹,跟她说“你这句话让我又有了活下去的勇气”,那场景,陆呦呦这辈子都会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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