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双方都按了手印,算是签了名字。
晟朝没有什么“法律上没有规定的合约就不算数”这种话,只要是双方都自愿按下手印,这个合约就有效。
虽然这也催生了很多强权“强迫自愿”的事情,不过大多数时候,按下手印的一瞬间,这个合约是有效的这件事情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同。
当然,苏青鸾认为,即便没有这张纸,若是沐行之想要这么个合约,也会“变出来”的。
“既然这样,为什么要费劲巴啦签这个合约啊!”苏青鸾喝着解暑的绿豆汤嘀咕着。
还要特意跑过来一次——天气越来越热,她现在从“苏记”那边忙完了一天,就想要赶快回家。无论是做完饭或者立刻休息,都比跑这么一大圈儿要舒服得多。
“这条约里面规定得十分细致,”沐行之把厚厚一叠条约合同都得给她,“若是以后不知道怎样做,可以逐条查看。”
苏青鸾秒懂:这算是“形婚行为规范条例”一类的东西。比起那个手印,上面条款上罗列的具体事项才是重点——重点给她看的。
搞定了最让苏青鸾挠头的合约问题,剩下的事情苏青鸾就知道没有她什么事了——毕竟这个年代都是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苏青鸾这种看着那一条一条婚礼上各种“规矩”都头皮发麻,除却赚钱和娱乐通常都不喜欢麻烦的人来说,这种繁琐的规矩简直要人狗命。
这个时候“包办”对于苏青鸾的好处就看出来了——除却婚礼当天,她这个新娘子本人都不需要参与,其他人自然会把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
所以这段时间,苏青鸾该去“苏记”还会去“苏记”,甚至还有两天加班,直接睡在那边,丝毫没有什么身为“待嫁之人”应该有的期待或者紧张。
哦,也不能说是完没有,对于纯粹古代规矩繁琐的婚礼,苏青鸾还是抱着一点儿看热闹的心态,有些好奇的。
当然,这期待感有,却也不是很多——毕竟现在是夏季,山上的野果子已经一批接着一批成熟,“苏记”的订单进入到需求量最大的季节,于是苏青鸾也变得愈发忙碌了起来。
这一段时间,陈志和招弟两人之间的事情也得到了顺利的解决,因为听从那位黄半仙儿的话,要给自己家的宝贝儿子找一个“能旺他”的“姐夫”,这两人可谓是煞费苦心,然后顺理成章按图索骥,找到陈志那里。
陈志是被哥哥嫂子一手带大,姐姐和嫂子也有自己的孩子,所以赡养送终轮不到这个弟弟来,在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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