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入而出’;
除了郡县府衙日常运转所需,其他诸如水渠、道路等一干费用,皆不再允许地方截留。
农税尽数进缴国库之后,地方郡县可再相相府国库申请款项拨付。
什么意思?
所谓‘太祖高皇帝所规定的量入而出’,其实就是类似后世‘行政预算’的制度。
只是不同于后世,可以通过做账来提出的行政预算:如今汉室的‘量入而出’,是以过去一年的行政支出为准的。
即:某县今年花费了一百万钱的行政款项,那该县第二年可截留的行政预算,便是以一百万为上限。
什么叫上限?
——就是只要能达到这个数,官员就必定会争取到这个数!
单就是这一点,其实就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
试想一下:某地某年只有一百万钱的行政开销,但在当年,该地直接花到了一百二十万钱,那会有怎样的结果?
答案是:该县非但不会因为‘行政支出超过预算’而受到责备,反而会在极为敷衍的复核之后,得到次年上限为一百二十万钱的行政预算。
简而言之,要想第二年得到更多行政预算很简单——今年多花一点就可以了。
就算不想要更多预算,也可以在某个行政预算还有剩余的某年,为了确保次年的行政预算不下降,而故意将剩下的行政预算花掉。
那陈建再提地方郡县‘量入而出’,并提出不再允许地方郡县自主增加截留比例,是什么意思呢?
——刘胜用膝盖都能想到:陈建这是想要将郡县截留的比例,直接定死在三成!
别管旱、涝,也别说没用的,不管农税收入是多少,都只能截留三成。
至于有自然灾害之类,那就给朝堂报嘛;
朝堂再拨就是了。
要想更多行政预算,那就提高基数吧。
在固定税率下,努力开垦更多荒田,努力让百姓收获更多的粮食、缴纳更多的农税吧。
不得不说,低于这个时代而言,这种与类似绩效挂钩的措施,无疑是先进到了有些过分的地步。
但刘胜却惊奇的发现,对于陈建这第一条建议,刘胜实在是有些心动······
···
其二:凡是相府国库应地方郡县之请拨付的款项,都必须由御史大夫属衙过目,并派采风御史监察。
常务,应当先派采风御史查证,而后再拨付款项,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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