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都不大一样。无论是刀柄还是刀颚、无论是刀背还是刀身、全部是由一条条形态优美的弧线勾勒而成的;乍一眼看去,此刀的刀身黯淡无光;但若是能离近了仔细观瞧、便会发现在这柄刀身之上、竟然有着如同丝绸一般细腻的云纹。就这样一柄异域风情浓郁的兵刃、哪怕是外行人都能轻易看出:此刀绝非凡品。
而这把兵刃对于沈归来说、就更加熟悉不过了:刀疤男手执的这柄‘怪刀’、就是在他‘前世’极为有名的‘大马士革弯刀’!
“哎呦?没想到您的这柄宝刀、还是个番邦货啊?难得难得、你们谛听果然家大业大、也舍得给你下血本!”
沈归一边咂着嘴、一边仔细打量着他手中那柄‘异域神兵’。
被他这么一说,刀疤男眼前也是骤然一亮:自己这柄兵刃,的确是组织中人帮忙搜罗而来;虽然自己不知道过程有多么曲折,但若是拿上自己的这柄兵刃、与那些大食商人贩运而来的货色一比、便知道什么叫做天差地别了。可是根据组织中那些关于沈归的情报来看、沈归这孩子自打出世以后,根本也没走出过幽北三路半步;如今他只是打量了几眼、竟能看出此刀的确切来路……如此看来,单就这份过人的眼力与见识、也不能把他当做寻常少年一般看待。
“沈归啊沈归,没想到你不光眼力好,江湖阅历也够深呐!不错,这柄刀的确是我来幽北三路之前、从番邦商人手中高价购得的神兵。因为要带着它来到这穷山恶水之间走上一遭、我还特意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猎鹿!怎么?莫非你如今还没有趁手的兵刃吗?没关系,那咱们就比拳脚……”
刀疤男说完之后、便作势要收刀入鞘;可没想到沈归却翻身跳上祭坛、从李乐安纤腰旁边、拽下了她的佩剑:
“无论阁下与林婆婆曾经有什么恩义、毕竟你也确实放了乐安一马。如此算来,你也称的起是沈某的半个恩人;既然此时恩人想与沈某过招,那我怎么也不能扫了您的那份雅兴啊。我就用这把春雨剑、来碰碰你的猎鹿刀好了……不过咱俩就这么‘硬打’、也实在没什么意思……依我看,不如挂上点彩头可好?”
刀疤男一听沈归这个提议,骤然觉得这小子更对自己的胃口了。他平生最爱的就是比武和赌钱;如今按照沈归的提议,把这两种嗜好合二为一、岂不是更加痛快了吗!
“好好好!如此甚好!这样吧,你要是输了呢,我就要你的那柄春雨剑!”
刀疤男的确是个识货之人!沈归的这把春雨剑虽然还未曾出窍,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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