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犯了什么疯病。即便自己真的是来行刺李子麟的刺客,那他身为大荒城的兵,要么就传令示警、要么就亲自上前拿贼;这拍着胸脯扬名立威,又算是哪一路的招数呢?
“咋不说话呢?吓尿了吧!小子,也就是你运气好,今天碰上二爷我当班!你要是个明白,就既别吵也别闹,老老实实跟着二爷投案去。有老爷问你话,你就说是二爷把你弄进来的,准保你不遭罪!你在大牢里踏踏实实的住上些日子,只要这阵风头过去,二爷再托人把你给捞出来!到时候奉京城里都换皇上了,也没人找你的麻烦了。怎么样?二爷够仗义了吧?”
这二德子的话很好理解:他以为自己是京中派来行刺李子麟的刺客,想要骗自己跟他去大荒城府衙认罪伏法。如此一来呢,既不用动刀动枪,也能把这笔功劳全部揽在自己身上。可他毕竟穿的还是兵丁服,而且看那布料的成色、又是一身簇新的新装,怎么就敢开这么大的口子呢?
“刺杀李子麟,那是什么罪过!看你也就是个新兵……咋能把我捞出来呢?”
“呦?看你穿的挺阔气,咋这么不明白事理呢?我这身皮可没那么大的本事,但你听过大荒东城的郝思明郝大爷吗?那可是我姐夫,亲姐夫!”
“哦哦哦,原来郝思明郝爷,是军爷的亲姐夫啊,怪不得怪不得……等会,这事儿不对吧?我可听人说起过,郝思明今年得有五十大几了,而你这副模样,二十岁顶天了,不知令姐今年贵庚啊?”
“二十一!”
沈归眼珠一转,脑海中立刻浮现了品貌纯良忠厚的李明翰,心中已然猜出八九不离十,这显然是一出“借刀杀人”的暖场戏。自己本打算进城之后,先去摸摸小凤娘的底子;可如今既然撞上了郝思明的小舅子、顺手帮帮郝思明的忙,倒也无关紧要。
不到十个呼吸过后,“凭空消失”的皇家刺客沈归,再次出现在了二德子面前;而他的右手,正提着六颗鲜血淋漓的新鲜人头;二德子顺着对方手中的发髻往下一瞧……嗯,都是熟人。
“走吧二爷,带我去拜访一下令姐夫。”
月光之下,沈归笑着晃了晃这一串“葡萄”,对着二德子露出了满口白牙。
大荒城西,有着无数环境清幽的院落,都是某些贵人置办外宅。每一间大小宅院之中,都养着一只只羽毛鲜艳、鸣音清脆的“金丝雀”;而“掌笼人”的名号,就叫做小凤娘。
这里也同样有着郝思明的两座外宅,一大一小;其中大的那座三进院,便是二德子姐姐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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