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轩家是卖肉夹馍的,而且是长安很有名的夫妻店、老字号,全手工制作,每块肉夹馍的净利润在3块钱左右,暑期是旅游旺季,一天能卖七八百个,平时少点,一天也能卖个四五百个。
周父周母干这行差不多有十五六年了,别看只是不起眼的小吃,这些年就靠着这一块块馍,很是挣了不少钱,不说大富大贵,至少也是小康之家。
周明轩这次回来,没干别的,就只帮家里看店了。
老爸答应他,每卖出一个肉夹馍,就分他五毛。
一个月下来,周明轩赚了也有一万出头了,比他在学校时,累死累活给人补课强得多。
他知道卖肉夹馍挣钱,但具体能挣多少,老爸老妈从没说过,他也没问。
此时得知真相,他不禁有点蠢蠢欲动,晚上回到家,便怂恿老爸:“爸,这么多年了,你就没打算开家分店?”
周父将头摇成拨浪鼓:“么球事干了,还开分店。咱家的店生意好,凭的是我和你妈十几年积攒下来的口碑。开家分店,多事不说,万一再把口碑给我败坏嘞……不成不成!”
“咱们可以开成连锁店嘛,你和我妈亲自培训,我来帮你们经营,迟早开遍全国,冲出亚洲,销往美利坚!”
“咦,咱家卖馍的,你咋还画起饼来了嘞!睡觉睡觉,有空想这些,不如多看会儿书,好好学习,将来去中央台,上电视,那才叫长脸嘞!”
周明轩很想告诉他老爸,自己是学新闻的,不是学播音的,就算去了中央台,也只是做幕后工作,上不了电视。
但他没有解释。
他爸妈的文化程度都不高,总觉得读书是唯一的出路,总觉得去中央台要比卖肉夹馍光荣,哪怕卖肉夹馍一年能挣三四十万,而中央台的普通职工一年有没有十万都很难说。
周明轩是读过书的,而且成绩一直都不错,头脑也很活泛。
在他看来,这年头,除了公务员,别的职业哪有什么高低贵贱,有钱才是王道。
他只想赚钱,赚越多钱越好,有了钱自然什么都有了。
李琰却不想要钱。
他家里的条件和周明轩、胡杨相差不多,属于富贵不足,小康有余,当然,他们三家加起来,都远远比不上温良一家。
单从这一点出发,他倒很适合学哲学,毕竟,这专业是出了名的毕业即失业,不是想不想赚钱的问题,是压根就赚不到钱。
然而,李琰是被调剂到哲学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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