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迅速扑向李明的庄园。
有刘布的下场在前,李明不敢抵抗,开门投降。我斩杀李明立威,之后,赦免其后人。消息传扬各地,豪强们纷纷解散乡勇,打开大门迎接我军的到来,短短五日,乐安民变平定,我引军回到乐安。
在田畴的帮助下,乐安的各项基本政策已经确定,借此机会,对乐安豪强势力来了个大洗牌。目前,大家族仅剩国渊家族。
为了防止国渊做大,此战没收的田亩被分成四份,其中约占10%的土地被分给叛乱家族后人,让他们以此糊口。15%送给龚景,作为他默许我们管理乐安的代价,25%分给乐安,让乐安作为储备土地。
剩余的50%全部作为军田,由特设的退役军人服务组织负责出租经营,大客商苏双、张世平被紧急招来负责此项工作。
训练一个军人需要两三年,服役期全长为7年,他们在军队中还要简单的学习文化,等他们退役,我付给他们一笔钱,或者安排个好工作,这些人就是我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常此下去,一个能文懂武的军人阶层就产生了——武士阶层,他们将为我们民族的血液中加点阳刚之气。
根据田畴设立的法案,乐安百姓被划分为6等,最下等的是参加这次叛乱的家丁和他们主人的后裔——被称为“罪民”,他们都被编入劳动营,负责乐安的公共设施建设,比如整修道路,修水利挖渠等(其后,部分犯罪的人也被编入劳动营)。
“罪民”在结束服刑后,回到家乡(或由政府指定地方安置),成为“贱民”,贱民在连续为一个主人或者工厂商社服务10年以上,由雇佣人出面保举,可以脱贱籍成为平民,但这种脱籍平民除非其后连续三代人具有军籍,才能升为“功民”。
对犯罪之人这样严厉惩罚就是为了增加犯罪成本支出,让每个准备犯罪的人考虑到后果就不寒而栗,然后弃暗投明。
第四等百姓是流民,来乐安定居不足3年,或者连续缴税不足三年的人,政府安排务农未及还清政府债务者,均为流民,流民在还清政府债务之后,连续纳税3年,就具备平民身份,具备了选举权。
罪民、贱民、流民被称为下三民。其上是平民、慧民、功(公)民,被称为上三民,这三种阶层都是纳税阶层,有一技之长的工匠、通过文化考核的平民,都可成为慧民。但只有功(公)民才具有被选举权,被选举为初级官吏管理民众,而无军籍者不得为公民,只有服役期满后才能成为功民。
上三民再往上,就是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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