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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底层的百姓苦不堪言,连饭都吃不饱,但是他们身为贵族的,却是过得安逸万分,无忧无虑,不需要为国家的未来,为民族的前途考虑,基于贵族优渥的生活,那个时候的贵族,大部分人都支持摄政王的政治,来维持自己的地位。
达克威尔翻开了第二页的相片,轻轻地摩挲着相片上的人。
这是一个长得很清纯的女孩子,她是一个平民,在当时的诺克萨斯,应该叫贱民。
还记得是那个夏天,达克威尔在半夜从军营回家的路上,看到了这个女孩,这个父母双亡的可怜女孩被一家酒店赶了出来,扔在了街上,而且被打得浑身是伤。
他出于一时好奇,就上前去看了看这个女孩,看到她可怜的样子,年轻的达克威尔起了恻隐之心,将她带回了家。
之后,这个女孩就成为了他的女仆,在达克威尔家里丰衣足食的条件下,这个女孩迅速地从干瘪瘦小,长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达克威尔当时就抱着养一只小猫的心思养着她。
没过多久,这个小女仆就为他怀了孕,给他生了个儿子。
在像他这样的贵族家庭里,这种事情十分常见,只是这个孩子算是私生子,是上不了台面的,将来这个孩子也不会拥有贵族身份以及继承权。
达克威尔现在都还记得自己儿子肩头的那个胎记。
他微微扬起了头,想来,那一段时间,是他最快乐的时光了吧。
随后,上了年纪的达克威尔就在家族的安排下,和其他贵族子弟一样,娶了另一个贵族的千金,完成了一次政治上的联姻。
而他的夫人,也迅速地发现了这个小女仆和丈夫有染的事情,在达克威尔不在的时候,用尽手段折磨她,并逼问那个私生子的下落,防止那个杂种将来有一天回来打搅自己亲生儿子的正统身份。
终于在有一天达克威尔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小女仆不见了,他质问妻子,妻子说小女仆逃走了,还说小女仆卷走了大量的金银首饰,此刻已经成为了通缉犯。
达克威尔动用了自己在军队里的关系,找到了小女仆,但是她已经死在了阴暗的地牢里,她的身上没有一块完好无损的肌肤,两条长腿被炼金术生生腐蚀成了白骨,原本清纯的面庞爬满了恶心可怖的肉蛆,从眼眶,鼻子里爬进爬出,下体到胸口被人活活剖开,里面的内脏被绞成了肉沫。
当时的达克威尔面不改色,就像是看到了再平常不过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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